[年报]特 力A(00002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23:11:27 中财网
原标题:特 力A: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 、特力B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1,058,3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股票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祁鹏刘梦蕾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 厦三楼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 厦三楼 
传真(0755)83989386(0755)83989386 
电话(0755)83989390(0755)883941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是珠宝第三方服务、商业综合体运营及物业租赁业务。

优质行业资源、联动行业优秀头部企业,打造满足广大行业需求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公司旗下设立深珠宝、国润黄金、
特力宝库、上海泛粤等公司,通过建设运营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开展黄金流转业务、开拓高端珠宝第三方存管业务
等,与多方、多板块联动打造广泛的服务产品,全面满足来自不同层面客户的各类需求,完善产业服务链,逐步建设和
丰富珠宝产业服务生态圈,填补市场空白,解决客户痛点,发挥行业标杆作用,促进行业合规化进程。

2、商业综合体运营及物业租赁业务:公司是水贝片区特力吉盟黄金首饰产业园内的最大业主,公司投资建设的特力
珠宝大厦、特力金钻交易大厦已先后投入运营,并保持较高的出租率。此外,公司在深圳罗湖、福田等片区掌握大量物
业资源,在保持原有租赁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物业质量提升工作,将所属老旧物业从简单租赁的传统方式
向物业商业运营方向转型,从而充分提升和挖掘物业品牌的附加值,建设符合市、区及本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创新产业
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2,403,851,684.452,232,028,554.577.70%1,859,645,20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3,905,054.931,505,638,863.316.53%1,432,924,273.45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846,738,841.89837,656,274.51120.46%508,520,02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55,140.8483,496,135.6141.63%131,020,76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86,717.2163,268,802.5242.86%71,731,038.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40,006.46-51,967,764.29-15.73%126,611,73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430.193741.61%0.3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430.193741.61%0.3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9%5.69%1.90%9.5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39,838,493.18364,997,917.76515,753,123.42626,149,30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74,084.8518,865,878.0829,564,804.3544,550,37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0,388,932.1417,261,748.7926,008,890.6226,727,14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97,996.7633,156,054.86-62,199,192.4712,301,127.9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通股股东总 数57,239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56,200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81%210,391,621.000不适用0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5.08%21,919,153.000不适用0 
李晓明境内自然人0.71%3,069,5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51%2,180,659.000不适用0 
GUOTAI JUNAN SECUR ITIES(HONG KONG) LIMITED境外法人0.40%1,741,491.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35%1,518,675.000不适用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4%1,044,530.000不适用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一村启明星33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900,000.000不适用0 
李道庆境内自然人0.16%706,600.000不适用0 
吴秋安境内自然人0.16%675,745.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较 2022年末增加5,593,000股,其持股数量增加系归还出借股份所致。 2.股东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明星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担保信用账户 持有公司股票9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90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 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
深圳市特发集 团有限公司204,798,62147.51%6,793,0001.58%210,391,62148.81%1,200,0000.28%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 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 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 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 计占总股本的 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 明星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00.00%
李道庆新增00.00%00.00%
吴秋安新增00.00%00.00%
李博之退出00.0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凌顶出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退出00.00%00.0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 元灵活配置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 元量化套利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国资委与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
发集团 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
权益。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发华日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特发
华日进行强制清算。法院裁定受理本公司对特发华日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特发华日清
算组,目前正按法律程序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3),《关于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内容。

2、因华日丰田的业务经营场所为特发华日所有的物业,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华日丰田仍面临无经营场地的情况,且华日
丰田的经济效益和战略意义不明显,鉴于此,公司决定解散华日丰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4)等有关内容。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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