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23:40:55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华能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1、2023年3月29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2023年3月29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质权人
周一峰23,500,00015.40%1.49%2023年3月 29日2024年3月 25日广东粤财信 托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 (南京) 有限公司31,500,00099.42%2.00%2023年3月 29日2024年3月 25日广东粤财信 托有限公司
合 计-55,000,00029.84%3.49%---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其一致 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是否补 充质押起始日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周一峰23,500,00015.40%1.49%2024-03- 26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山东省国 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 司融资
马森能 源(南 京)有 限公司31,500,00099.42%2.00%2024-03- 26至办理解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山东省国 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 司融资
合计-55,000,00029.84%3.49%------
周一峰女士上述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 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数量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东华石油(长 江)有限公司325,360,00020.64%00%0%00%00%
周一峰152,610,4409.68%70,002,00045.87%4.44%60,650,00087%53,807,83065.14%
优尼科长江 有限公司131,296,7008.33%00%0%00%00%
马森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31,684,8542.01%31,500,00099.42%2.00%00%00%
合计640,951,99440.66%101,502,00015.84%6.44%60,650,00060%53,807,8309.97%
注:上表统计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指高管锁定股,除因质押原因外不存在冻结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后,周一峰女士、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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