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坚)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3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韩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计2次,公司董事会共计7次,其中董事会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每季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理财产品购买、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利润分配、理财产品购买、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业务调整等重大战略性事项进行审议,并结合公司自身及行业发展情况对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核查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可解锁对象名单,对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薪酬、第六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出了合理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及会计师多次沟通,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共识,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的监督 设等情况,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持续加强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它事项 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诚信、勤勉、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建设情况,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坚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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