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1.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月5日召开审计沟通见面会, 与年审会计师商议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并审议通过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1)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基本符合财 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编制的2022年 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2022年底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3)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再行审阅。 2.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第二次审阅,并出具了以下审阅意见:(1)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 够反映公司2022年底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 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内部控制监管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9日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重大资产重组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 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 20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11月3日召开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加期审计、评估安排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本次交易涉及签署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审核的决定,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推进公司重大重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消除和避免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推进公司本次交易。 (四)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履职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项,分别是《关 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询问等方式了解 相关情况,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向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采购原煤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原煤运输起止地点距离确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机构聘任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查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大华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审计服务机构。 (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对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完善、提升内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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