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东平)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1:32:46 中财网
原标题: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东平)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依法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
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东平:1965年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哈尔滨工
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总经济师;现任哈尔滨工业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
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4、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述1-3项所列情形。

5、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从专业角度主
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我作为独立
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韩东平776002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任期间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 10日1、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表 初稿》审议通过 1、公司编制的 2022年度 财务报表初稿,同意提交年审注册会 计师开展工作。2、同意按审计计划 表的时间范围内有序完成年度审计 工作。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 2022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初稿的审阅意见》。
2023年3月 16日1、审议《2022年审计报告初 稿》1、审议通过《2022年审计报告初稿》 2、与会计师沟通并敦促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 2022年审计报告初 稿的审阅意见》。
2023年3月 21日审议1、《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支付其报酬的议案》3、《关于 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5、《公司 2022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本公司 2022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及相关议案的意见及说 明。
2023年8月 7日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听取审计部半年度重点 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
2023年 10 月19日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 12 月11日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 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汇 报》。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汇报》。2、听 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工作提出进一步 要求。
2023年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 3月 16日审查《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 报告》审查方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兑 现原则、计算标准及分配规划和分 配方式的测算依据。
我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各委员
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客观、公正、严谨的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我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经营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
业绩说明会等会议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连锁门店及物流中心等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以独立董事身份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1次,与公司中
小投资者交流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给
予我积极有效的配合,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切实保障我的知情权。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将会议材料及时准确的传递,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严格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在保证
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是充
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开展工作。经对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认真审查,认为所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的报告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采取的兑现原则、计算标准严格按照了公司《关于公司经营者薪酬方案》执行。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
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须经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等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学习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配合与协助,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东平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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