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1000ETF增强 (560590): 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15:54 中财网

原标题:1000ETF增强 : 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1000ETF增强
场内简称1000鹏华(扩位简称:1000ETF增强)
基金主代码5605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9,71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9月2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基础上,通过主动化投资管理,力 争获取超越指数表现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1000指数为标的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方面将主要采用 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基础上,力争获 取超越指数表现的投资收益。 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主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组合投资策略,在对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他股票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因 子量化选股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优化组合交易并严格控制组合 风险,力求实现超额收益。 (1)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 本基金将以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构建股票组合。多因子模型针对个 股构建价值、质量、动量、成长、一致预期等因子,通过量化方法 处理因子与个股超额回报之间的特征关系,挑选出具有基本面逻辑 支撑和统计意义有效的因子组合,进而得出具有稳定超额回报的股 票组合。本基金对因子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其变化规律,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因子变化趋势,对模型使用的因子结构 进行动态调整。 (2)风险控制与调整 本基金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需要控制跟踪偏离过大的风险。基 金将根据投资组合相对标的指数的暴露度等因素的分析,对组合跟 踪效果进行预估,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力求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 范围内。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5%。 (3)投资组合优化模型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风险及交易成本进行投资组合优化。 选股范围以标的指数成份股为主,也包括非成份股中与成份股相关 性强,流动性好,基本面信息充足的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 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 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 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 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 值分析和债券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以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主要选择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 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 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仓位频繁调整的 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 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 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 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5、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 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前 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 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 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 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高永杰张姗
 联系电话0755-81395402400-61-955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1-95555 
传真0755-82021126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518040 
法定代表人何如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728,370.25
本期利润704,206.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9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9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5,485.5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9,664,514.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77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合同于2023年09月01日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故2023年的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1%1.03%-3.15%1.04%2.04%-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0.23%0.93%-3.56%1.00%3.33%-0.07%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3年09月01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 年。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1052亿元,313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7只基本养老保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罗英 宇基金经理2023-09- 01-16年罗英宇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16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程序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高级程序员。2008年6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 系统分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量 化及衍生品投资部金融科技副总监,现担 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12月至2022年03月担任鹏华中证高股 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01月担任 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 月至2022年08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 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01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8月 至今担任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云计算 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01月至今担任鹏华 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08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2年 08月至今担任 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08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09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罗英宇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新成 立基金,聘任苏俊杰、罗英宇、寇斌权为 本基金基金经理。
苏俊 杰基金经理2023-09- 01-11年苏俊杰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 证券从业经验。曾任MSCIINC.分析师,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 0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 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量化 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21 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至今 担任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08月至2023年12月担任鹏华 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22年08月至2023年08月担任鹏 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2年08月至2023年08月担任鹏 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 板 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鹏华创 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3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 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3年06月至今担任鹏华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3年 08月至今担任鹏华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23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 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鹏 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12月 至今担任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经理,苏 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基金为本 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聘任苏俊杰、罗英
     宇、寇斌权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寇斌 权基金经理2023-12- 09-6年寇斌权先生,国籍中国,物理学博士,5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8年7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 部大数据分析研究助理、量化研究员、高 级量化研究员、资深量化研究员,现担任 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2023年06 月至今担任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09月至今担任 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3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弘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鹏华畅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12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寇斌权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 内新成立基金,聘任苏俊杰、罗英宇、寇 斌权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析;3、风控管理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控制相对中证1000指数跟踪误差的基础上,采用量化方法进行选股,力争在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的基础上进行增强。量化选股模型侧重于不同预测收益来源、不同预测周期因子的动态配置,辅以稳健均衡的风格,平衡模型长期有效性和对短期市场环境波动的适应性,力争获取稳健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5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市场当前在估值、情绪、资金等各个维度均处于历史低位状态,在年初市场风险再次释放之后,当前资产价格可能已经隐含过于悲观预期;目前市场底部支撑较强,后续仍有结构性上涨机会,但可能会出现叠加快速风格与行业轮动的震荡上行。尽管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权益市场仍然进入了一个安全边际较高的配置窗口,但具体的节奏需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和企业盈利的边际变化情况、以及国外主要经济体所处周期等因素。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3、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的执行效率,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此外,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及投资监控系统,加强对投资限制的监控提示;持续完善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监测管控机制,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风控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5,485.58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77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或以上)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德师报(审)字(24)第P0142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 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中 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鹏华中证1000增 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 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 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江丽雅林婷婷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442,748.27
结算备付金 183,251.04
存出保证金 82,97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8,069,226.42
其中:股票投资 18,069,226.4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19,778,195.9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247.48
应付托管费 2,671.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96,762.60
负债合计 113,681.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9,71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45,485.58
净资产合计 19,664,514.4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778,195.92
注:(1)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77元,基金份额总额19,710,00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45,031.42
1.利息收入 131,079.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99,932.5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146.7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51,639.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835,870.5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5,769.1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24,163.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86,476.30
减:二、营业总支出 340,825.01
1.管理人报酬7.4.10.2.1202,425.7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37,954.88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100,444.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704,206.4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4,206.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04,206.41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205,710,000.00--205,710,000.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6,000,000.0 0--45,485.58-186,045,485.58
(一)、综合收益 总额--704,206.41704,206.4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86,000,000.0 0--749,691.99-186,749,691.9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1,000,000.00--225,387.2320,774,612.77
2.基金赎 回款-207,000,000.0 0--524,304.76-207,524,304.7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9,710,000.00--45,485.5819,664,514.42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5,710,000.00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师报(验)字(23)第002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9月 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5,710,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 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09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即不包含付款的合同义务且享有发行人净资产和剩余收益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或)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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