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稀土基金 (516150):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1:06:31 中财网

原标题:稀土基金 :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5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5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2 存放地点 .................................................................. 72 13.3 查阅方式 .................................................................. 7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稀土产业ETF
场内简称稀土基金(扩位证券简称:稀土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5161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19,077,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3月1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等)导致无法完 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 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 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胡勇钦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652155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21-60637228 
传真(010)65215588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1号楼
邮政编码100020100033
法定代表人经雷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3年2022年2021年3月9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2021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 现收益-241,757,399.59-238,715,612.92185,725,072.29
本期利润-378,418,282.47-681,747,571.09171,937,560.28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1854-0.36300.2070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17.11%-28.74%15.23%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14.92%-26.68%52.68%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96,202,728.01222,166,222.22564,385,921.39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0.04760.11940.3611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1,922,874,271.992,082,743,222.222,386,552,521.88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95241.11941.5268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4.76%11.94%52.6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66%1.20%-4.61%1.20%-0.05%0.00%
过去六个月-14.84%1.18%-15.16%1.19%0.32%-0.01%
过去一年-14.92%1.18%-15.82%1.19%0.90%-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76%1.90%-10.94%1.93%6.18%-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100%*(中证稀土产业指数(t)/中证稀土产业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上述数据根据基金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34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基础设施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田光 远本基金、 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联 接、嘉实 中证沪港 深互联网 ETF、嘉实 中证软件 服务ETF、 嘉实中证 电池主题 ETF、嘉实 中证稀土 产业 ETF 联接、嘉 实中证新 能源ETF、 嘉实中证 稀有金属 主题ETF、2021年3 月9日-8年曾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量 化研究员,2017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从事指数基金投资 研究工作。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嘉实中证 软件服务 ETF联接、 嘉实中证 海外中国 互联网 30ETF (QDII)、 嘉实中证 稀有金属 主题 ETF 发起联 接、嘉实 中证芯片 产业指数 发起式、 嘉实中证 电池主题 ETF发起 联接、嘉 实上证科 创板芯片 ETF、嘉实 上证科创 板芯片 ETF发起 联接、嘉 实北证 50 成份指数 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应当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合计 13次,均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中证稀土产业指数,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由业务范围涵盖稀土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构成,成分股数量不超过50家,反映稀土产业在A股的整体走势。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国内方面,2023年我国经济总体呈现恢复态势,GDP同比增长5.2%。全年政策支持力度较高,至下半年多项经济数据已经回正,虽然受美联储加息波及,外资多有流出,致市场承压,但在长线资金入市、稳地产政策出台、投资消费数据恢复影响下,触底反转预期逐渐强化。进入四季度美联储已暂停加息,也为国内货币政策提供更充足空间。国外方面,在高通胀、美联储加息、地缘政治的影响下,全球经济波动加剧。主要经济体步入去库周期,制造业PMI进入下行趋势。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导向推动美国债务水平大幅攀升,持续推高利率水平。进入四季度降息预期高企,但美国超预期的经济数据为联储货币政策的选择增加了不确定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0.02%,年化跟踪误差为0.34%。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2%的限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2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9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降准降息等货币工具或可为宏观流动性提供充足支持,企业利润有望逐步恢复。

在经济基本面符合预期的背景下,长线资金持续流入及更多稳增长政策落地有望强化市场信心,A股有望迎来复苏行情。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监察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交易、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全力支持新产品新业务新制度新客户新投资工具并进行合规性判断。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全流程动态开展投资交易监督。一是事前防范,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分析,IT事前设置,建立禁限库,合规培训、承诺书等方面开展;二是事中实时监控,如实时合规情况,对异常行为进行提示、处理建议并督促改正。

(3)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部稽核,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

(4)基金法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错和风险隐患,重点防控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按时完成合规报告和各项统计报表以及专题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22036_A4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 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 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 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贺耀马剑英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3,128,004.9412,894,201.52
结算备付金 534,642.02644,758.26
存出保证金 202,746.17429,401.24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920,808,743.702,070,478,891.43
其中:股票投资 1,920,808,743.702,068,872,574.6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606,316.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43,178.073,518,926.4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87,503.2169,941.16
资产总计 1,924,804,818.112,088,036,120.08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459,149.813,534,148.2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6,448.15905,770.35
应付托管费 161,289.64181,154.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1,960.369,394.1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491,698.16662,431.08
负债合计 1,930,546.125,292,897.8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019,077,000.001,860,577,000.00
未分配利润7.4.7.12-96,202,728.01222,166,222.22
净资产合计 1,922,874,271.992,082,743,222.2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24,804,818.112,088,036,120.08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524元,基金份额总额2,019,077,000.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64,914,356.44-667,325,595.42
1.利息收入 4,423,413.504,989,731.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55,833.4891,065.1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4,367,580.024,898,666.71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34,926,490.63-239,464,631.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256,946,250.04-259,909,293.4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644,602.361,059,481.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1,375,157.0519,385,180.07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36,660,882.88-443,031,958.1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249,603.5710,181,262.62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503,926.0314,421,975.67
1.管理人报酬 11,064,055.0211,823,663.5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2,212,811.002,364,732.69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15,725.0117,638.60
8.其他费用7.4.7.23211,335.00215,940.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378,418,282.47-681,747,571.0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78,418,282.47-681,747,571.0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8,418,282.47-681,747,571.0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860,577,000. 00-222,166,222.222,082,743,222.2 2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860,577,000. 00-222,166,222.222,082,743,222.2 2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8,500,000.00--318,368,950.2 3-159,868,950.23
(一)、综合收益 总额---378,418,282.4 7-378,418,282.4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58,500,000.00-60,049,332.24218,549,332.2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183,000,000. 00-176,636,160.331,359,636,160.3 3
2.基金赎 回款-1,024,500,000 .00--116,586,828.0 9-1,141,086,828. 0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2,019,077,000. 00--96,202,728.011,922,874,271.9 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563,077,000. 00-823,475,521.882,386,552,521.8 8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563,077,000. 00-823,475,521.882,386,552,521.8 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97,500,000.00--601,309,299.6 6-303,809,299.66
(一)、综合收益 总额---681,747,571.0 9-681,747,571.0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97,500,000.00-80,438,271.43377,938,271.4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121,000,000. 00-628,777,667.392,749,777,667.3 9
2.基金赎 回款-1,823,500,000 .00--548,339,395.9 6-2,371,839,395. 9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860,577,000. 00-222,166,222.222,082,743,222.2 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55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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