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港股国企 (513810):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1:06:32 中财网

原标题:港股国企 :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年度报告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年 3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8月 2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2 基金简介 .................................................................................................................................................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4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 5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6
§4 管理人报告 ............................................................................................................................................. 6
§5 托管人报告 ........................................................................................................................................... 13
§6 审计报告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4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0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41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41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 41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4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48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细 ............................................. 48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
场内简称港股国企(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国企 ETF)
基金主代码513810
交易代码5138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8月 2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992,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 9月 1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完全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境 外市场基金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 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彬许俊
 联系电话400-818-6666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95566 
传真010-63136700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 院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泰大厦B座8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3310081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葛海蛟
2.4 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英文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注册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ew York, U.S.A. 
办公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ew York, U.S.A. 
邮政编码- 
2.5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办公地 址
2.6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691,684.04
本期利润2,788,541.5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4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4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43,437.0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4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448,562.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857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43%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43%1.10%-4.18%1.09%-0.25%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1.43%1.09%0.74%1.14%-2.17%-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年 8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 ②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4月 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及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权益 ETF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指数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宽基、港股、行业主题、策略、跨境、商品等较为完整的指数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1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北交所主题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排名第 1/10;在对冲策略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 3个月定开混合排名第1/22;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排名第 2/68、华夏消费升级混合(A类)排名第 11/68、华夏消费龙头混合(A类)排名第 13/68、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类)排名第 21/68;在低碳环保行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节能环保股票(A类)排名第 3/10;在增强规模指数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 500指数增强(A类)排名第 3/145、华夏中证 500指数智选增强(A类)排名第 4/145、华夏中证 1000指数增强(A类)排名第 20/145;在 TMT与信息技术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合发起式(A类)排名第 4/30;在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能源革新股票(A类)排名第 4/14;在汽车主题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A类)排名第 4/13;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30%-60%)(A类)中华夏新锦绣混合(A类)排名第 4/421、华夏稳增混合排名第 10/421;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95%)(A类)中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第 4/216、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第 21/216、华夏新兴经济一年持有混合(A类)排名第 33/216;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智胜先锋股票(LOF)(A类)排名第 8/326、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排名第 15/326。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普通偏债型基金(股票上限不高于 30%)(A类)中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名第 1/349、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混合(A类)排名第 17/349、华夏睿磐泰兴混合(A类)排名第28/349;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鼎成一年定开债券排名第 12/1340、华夏鼎航债券(A类)夏鼎源债券(A类)排名第 14/402、华夏卓信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排名第 25/402、华夏希望债券(A类)排名第 32/402、华夏鼎泓债券(A类)排名第 34/402、华夏卓享债券(A类)排名第 38/402;在中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短债债券(A类)排名第 34/137。

指数产品: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排名第 2/343、华夏中证 5G通信主题 ETF排名第 10/343、华夏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 ETF排名第 16/343、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 ETF排名第 20/343、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 ETF排名第 24/343、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 ETF排名第 25/343、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 ETF排名第 28/343、华夏中证文娱传媒 ETF排名第 31/343、华夏中证机器人 ETF排名第 39/343;在策略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智选 500价值稳健策略 ETF排名第 6/37、华夏中证智选 1000价值稳健策略 ETF排名第 10/37;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排名第10/66;在规模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华夏中证1000ETF排名第17/146、华夏中证 500ETF排名第 26/146;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发起式联接(A类)排名第 2/125、华夏中证 5G通信主题 ETF联接(A类)排名第 6/125、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 ETF联接(A类)排名第 9/125、华夏中证央企 ETF联接(A类)排名第 25/125;在行业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联接(A类)排名第 6/36;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 1000ETF发起式联接(A类)排名第 11/106、华夏中证 500ETF联接(A类)排名第 19/106;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排名第 5/16;在利率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彭博政金债 1-5年(A类)排名第 13/115。

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将两大奖项收入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三年海外投资明星基金公司”;产品层面,华夏沪深 300ETF荣获“三年持续回报指数型明星基金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二十届“金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荣膺三项大奖,公司层面获得“被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奖”,产品层面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和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分别荣获股票型基金五年期奖和偏股混合型基金五年期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3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渠道优化页面显示,升级搜索及查询功能,让客户操作更加便利;(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优化“忘记密码”功能及定投模块,上线亲子账户、资产诊断等功能,贴合客户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使用体验;(3)与华润银行、贵州银行、武汉农商行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展更加丰富的客户理财渠道;(4)开展 “帮你问了 ChatGPT”、 “指数攻防值来啦!”、“华夏基金模拟投基大赛”、“煎熬的磨底期里找机会”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年限 
华龙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3-08-21-7年硕士。2016年 7 月加入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数量投资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华夏粤港澳大 湾区创新1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 8 月 22日至 2023年 5月 4日期间)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公司对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薪酬激励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因此,基金经理个人薪酬激励与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不直接挂钩。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原则,对兼任基金经理的交易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本年度所有相关组合的交易行为均符合法规、制度和流程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本年度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在邻近交易日的同向和反向交易,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均可合理解释,未发现异常。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针对同经理管理多个组合间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归因分析,本年度各组合间收益率差异均属正常情况,主要原因为业绩基准不同、投资策略不同,收益率差异可以合理解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55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指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指数由中证香港100指数中的内地国有企业概念证券中选出市值最大的 40个证券组成样本,以反映香港证券市场中内地国有企业证券的整体走势。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宏观层面,国内经济整体平稳,一季度由于受到去年年底政策刺激经济触底回升,二季度起经济复苏受到一定阻力,整体经济形势呈现为低通胀、弱就业以及内需修复不足,2023年全年 GDP增速 5.2%,达到年初设定目标,整体来看经济呈现复苏态势。政策方面,今年年内先后推出了降息、降印花税以及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等相关政策。美国方面,美联储 12月暂停加息,并通过点阵图发出了迄今为止最强烈的加息周期结束信号,市场对于美联储明年降息基本预期一致,但对具体的转向时点和幅度依然存在一定分歧,具体的降息幅度取决于美国明年的通胀情况。

情。春节前:受去年年底相关利好政策刺激,权益市场表现较优,整体走出单边上涨行情;春节后:市场风向突然转变,节前表现较优的创业板、新能源等板块回调幅度较大,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行走势。分板块而言,受 ChatGPT概念影响,上半年 TMT板块表现最优,地产、消费以及旅游等传统板块表现相对靠后;下半年,TMT板块出现一定程度回调,煤炭、石油石化、银行等周期防御性板块表现较优。港股方面走势与 A股类似,春节前单边上涨行情,春节后震荡下行走势。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和成份股调整等工作。

为促进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部分证券公司被确认为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目前,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包括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85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3%,同期经估值汇率调整的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0.74%。本基金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2.17%,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基金组合的结构与指数结构尚存在差异等产生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年,国内经济目前处于复苏过程中,整体经济呈现企稳回升迹象,未来基本面会越来越好;美国通胀目前已相对温和,预计美联储于 2024年降息是大概率事件,货币政策有望宽松,国内货币政策也有望放松。估值层面,当前各主流宽基指数估值均处于历史偏低位置,权益市场整体投资性价比凸显。港股方面,过去两年港股市场通过杀估值很大程度上消化了各类负面压力,随着美联储逐步开启降息进程,外资将逐步回流进入港股市场,港股投资价值凸显。

我们将继续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以实现投资者获取指数投资收益及其他模式盈利的投资目标。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推动产品的进一步创新,充分发挥指数基金的功能,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

险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合规体系高效运行,合规风险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合规制度建设,结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实际,在信息披露、洗钱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新增和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在全员覆盖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投资研究和基金销售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合规督导培训,强化员工主动合规意识。积极优化合规管理的机制化和系统化,完善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子公司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合规管理综合服务、制度管理、知识搜索等系统化建设,提高合规管理效能。持续做好信息披露业务,通过流程优化、系统优化及强化培训持续保障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持续规范基金销售业务,通过严格审查宣传推介材料,认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等,确保基金销售业务依法合规。公司高度重视洗钱风险管理,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持续加强“风险评估+合规检查”双支柱管理框架,深入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持续提升洗钱风险管理水平。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在严格管控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风险的同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基金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按照法规要求,做好日常合规监控,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排查业务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稳健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1534号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 ETF(QDII)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宏宇 朱寅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2024年 3月 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 12月 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2,712,282.94
结算备付金 407,901.04
存出保证金 327,940.54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4,115,597.98
其中:股票投资 34,115,597.9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10,659.35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37,574,381.8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3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458.55
应付托管费 4,637.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105,715.50
负债合计 125,818.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37,992,000.00
未分配利润7.4.7.8-543,437.05
净资产合计 37,448,562.9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7,574,381.85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3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857元,基金份额总额 37,992,000.00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年 8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061,971.74
1.利息收入 44,649.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44,649.1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71,273.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2,063,607.70
基金投资收益7.4.7.11-
债券投资收益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7.4.7.15-270,415.97
股利收益7.4.7.161,378,082.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7-903,142.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4,626.49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314,564.66
减:二、营业总支出 273,430.19
1.管理人报酬 143,711.42
2.托管费 43,113.4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0-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186,605.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788,541.5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88,541.5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88,541.55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年 8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7.3 净资产变动表
本报告期: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 8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210,992,000.00-210,992,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73,000,000.00-543,437.05-173,543,437.05
(一)、综合收益 总额-2,788,541.552,788,541.5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73,000,000.00-3,331,978.60-176,331,978.60
其中:1.基金申购 款63,000,000.001,134,914.6764,134,914.67
2.基金赎回 款-236,000,000.00-4,466,893.27-240,466,893.2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37,992,000.00-543,437.0537,448,562.95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生效,本报告期自 2023年 8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佑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35号文《关于准予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自 2023年 8月 3日至 2023年 8月 15日共募集 210,992,000.00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739337_A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 2023年 8月 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0,992,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在境外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港股投资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 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经汇率调整)达到 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本基金作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法法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本基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和处理税收费用时,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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