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益民核心 (560006):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益民核心 :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2 存放地点 .................................................................. 64 13.3 查阅方式 .................................................................. 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5 其他相关资料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65%)、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5%)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并建立了有效的公平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对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A股市场总体呈现弱势震荡格局,上证综指、沪深300分别下跌3.70%、11.38%。分行业看, 通信、传媒、计算机表现排名前三,分别上涨了25.75%、16.80%和8.97%;房地产、商贸零售、美容护理表现较弱,分别下跌26.39%、31.30%、32.03%。 本基金在年初采用配置策略,主要配置了光伏、军工、汽车和顺周期等板块。后面伴随宏观形势和市场走势的进一步明朗,我们的投资思路也随之调整迭代,重点围绕着估值偏离、业绩改善和行业变化等线索展开。此外还兼顾配置了一些受益于市场关注度提升带来的估值提升的机会。 基金仓位大多时间保持基本稳定,处于70%-80%之间,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上限。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年终占比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是医药生物、建筑装饰、机械设备、汽车和轻工制造,合计占比约为40%。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2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总体说来,宏观经济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上都看到了一些复苏的迹象。库存方面,工业企业的库存去化或已见底,进入主动补库存的阶段。数据层面,经济企稳复苏迹象显现,从传统行业的微观企业研究上也能够看到这种端倪。再从我们的数量化模型来看,2023年6月底就开始出现了向上复苏的拐点。如果后面能出现相关数据的进一步配合,最好是节奏上也有一定的连贯性,那么将会进一步拉开市场估值提升的潜力空间。 证券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当前的确已经很低,无论是市盈率还是市净率。按照历史经验统计,在这一估值水平都会对应比较好的安全边际,随之也会出现比较好的投资机会,相信这次也不例外。 目前A股应该是低估值与基本面反转的背景组合,虽然市场仍然多波动,但是更多的应该理解为过去弱势趋势的情绪延续,不会改变整体性价比已经很可观这一现状。 继续看好A股的长期投资价值,挖掘具备重估机会的投资线索。关于看好的方向,一方面是估值的修复,一方面是业绩的改善,还有就是寻找由于市场关注度提升带来的估值提升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和不定期检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体系运行顺利,本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推动公司各部门及时完善与更新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制定、颁布和更新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并加强内部督导,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各岗位与各业务环节。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对投资研究、交易环节及后台运营等专项监察。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规范基金投资业务,保证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进行。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机制,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业务均按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执行。 5、以外聘律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及时向公司传达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员工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投资总监、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合规审计部负责人、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等成员组成,以上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督察长、基金经理列席会议,但不参与具体决策。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 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等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从2023年2月16日-2023年4月11日连续三十八个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7月4日连续三十八个工作日出现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明德 樊振华 肖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5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12] 698号文《关于同意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益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基金通过益民基金直销柜台、益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等共同销售,募集期为2012年7月9日起至2012年8月10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 1,155,951,715.80份(含利息转份额80,417.38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 - 80%,其中投资于增长类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 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 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