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续聘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光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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