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事业部、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和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资活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安全环保、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和信息披露等 24个方面进行了测试和评价。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重点关注存在重大损失和损失风险的业务、廉政高危和权力较为集中的领域、工作效率较低的业务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博戈盈利能力、博戈现金流短缺风险、应收账款风险、投资效益不达预期风险和投资决策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相关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通过内控评价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风险与合规的一体化建设,优化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制度,全年完成总部 85个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修编,构建内控评价基础;全面梳理修订年度经济业务授权审批事项并开展执行专项检查,确保经济授权审批事项落地;定期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物资供应商准入与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经销商及代理商、相关方管理、境外投资等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并接受审计署、中车、外审机构等审计监督,积极落实内控缺陷或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内控体系运行有效。公司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化解,提升存量风险化解成效;开展全面风险评估与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境外风险;加强重大项目风险管理,深化风险前置管理;优化风险预警体系,加强风险预警防范作用。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风险和合规的一体化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执行与评价监督;深化“多位一体”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年度重点监督检查或专项管理审计项目,排查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助推管理效益提升;深入做好全面风险评估和持续推进重大风险化解,强化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加强风险过程管控,重点关注应收账款风险、博戈信用评级降低风险及无法获取订单风险、拟成立的越南子公司订单不足风险及汇率敞口风险等,全力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目标达成。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彭华文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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