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000058):天健审〔2024〕7-122号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7:15:54 中财网
原标题:深 赛 格:天健审〔2024〕7-122号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5—8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122号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赛格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赛格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深圳市赛格康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康乐)55%股权、深圳市赛格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物业发展)100%股权、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创业汇)100%股权以及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地产)79.0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向赛格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赛格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赛格康乐55%股权、赛格物业发展100%股权、赛格创业汇100%股权以及赛格地产79.02%股权。

根据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515,714.72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评估值确定为515,714.72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股票发行价确定为9.9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价值发行股份支付 对价现金支付对 价对价合计
259,768.24225,736.5934,031.65259,768.24
31,024.4726,960.024,064.4531,024.47
13,523.5911,751.901,771.6913,523.59
211,398.42183,703.5927,694.83211,398.42
515,714.72448,152.1067,562.62515,714.72
2017年1月19日,赛格集团持有的赛格创业汇100%股权、赛格康乐55%股权、赛格物业发展100%股权、赛格地产79.02%股权转让至本公司的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17年2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新股数量为450,857,239股,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7年3月6日。截至2019年3月7日,本公司已全部支付赛格集团现金对价675,626,244.34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注入本公司的标的资产估值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多种,其中赛格工业大厦、赛格经济大厦和康乐工业大厦等三栋大厦更新改造而新增的归属于赛格创业汇、赛格康乐和赛格地产的临时经营建筑面积按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公司与赛格集团于2016年8月3日签署的《关于赛格工业大厦等三栋大厦更新改造事项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至2019年度,评估收益预测期间2020至2024年度,赛格集团对上述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评估收益预测期间的承诺收益作出承诺:
赛格工业大厦、赛格经济大厦和康乐工业大厦等三栋大厦更新改造而新增的归属于赛格创业汇、赛格康乐和赛格地产的临时经营建筑面积对应收入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至评估收益预测期满前各年度的承诺收益[新增临时建筑带来的收入总额-运营期应分摊的投资成本-直接相关的成本和管理费用(含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保险费)-更新改造带来的永久性停租损失]应分别不低于106.22万元、160.37万元、216.95万元、276.07万元、337.86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赛格创业汇、赛格康乐和赛格地产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2023年度经审计的实现的承诺净利润为536.74万元,超过承诺数260.67万元,已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焕森是中国注册会 计师,未经王焕森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按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潘洁霏是中国注册会 计师,未经潘洁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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