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同仁堂(600085):同仁堂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834,509.63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892,734.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65,631,441.3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438,870,483.84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70,702,732.85元。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报告期内,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 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八项重点工程,是“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与《“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协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 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自 2023年7月 1日起施行,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对中药人用经验的合理应用以及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注册分类的研制原则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2023年 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提出“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等十二项重点任务,推动部署“十四五”期间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旨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和精神需求。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也持续推进:2023年 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九大方面,向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科学监管体系建设。2023年 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为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国家药监局决定由安徽、广东等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任务承担单位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开展中药材 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 总体来看,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政策持续发力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进入崭新阶段,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健康中国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材加工、中成药研发、中成药生产、医药物流配送、药品批发和零售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公司常年生产的中成药超过 400个品规,产品剂型丰富,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类别,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为代表的产品以及众多经典药品家喻户晓,蜚声海内外。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零售药店销往终端,通过医疗市场销售的产品份额总体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品牌、品种、品质”年任务作为全年工作贯穿始终。聚焦主业发展,务实推动党建经营、科研创新、公司治理等各项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职工深入落实党建经营各项工作,踔厉奋进,迎难而上,聚力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86,089.15万元,同比增长 1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83.45万元,同比增长 16.9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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