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60165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 (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和《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245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批复》(银保监 复〔2022〕845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0号)核准,本行于 2023年 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6,777,108,433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95.12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80,159,019.96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2日汇入本行开立的账号为 911009010003081658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根据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行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078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本行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行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开立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本行已于2023年3月22 日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 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 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本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 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等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1号》及本行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 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3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1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本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 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行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行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本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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