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600725):云维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明)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20:16:14 中财网
原标题:云维股份:云维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明)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
份)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尽责,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明,男,汉族, 年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云南财
1964 3
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93年至今,一直在云南财经大学
从事会计学及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教学及科研,主
持云南电网公司典型风险点控制操作手册项目、中国电建集团
“ ”

水电十局“水电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参与国家自科
项目“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预警机制研究”。云南省高级审计
师、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于 年参加深交所第 期独立董
2017 88
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证书。现任罗平锌电(002114)、万绿生
物(830828)。2021年4月9日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预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应参加董事 会会议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叶明5500
2023年,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叶明22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叶明66
(四)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叶明22
2023年,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
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门就公
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我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以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从专业角度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在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表决意见
2023年3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1.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2.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阶段性闲 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 议案 3.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023年10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公司关于增补唐江萍女士为 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查核,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遵守了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2023年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
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聘任唐江萍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
规,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高管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按规定应当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实施分红。2023年公司未实施分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
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
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认为公司认真贯
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的履职过程中,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 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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