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600725):云维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军)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尽责,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军,男,汉族, 年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 1971 10 计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银行楚雄支行工作。曾 任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部门 经理、副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总经 理,现任云南天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 002059 2021 4 9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预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 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 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发放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我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以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从专业角度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在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查核,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遵守了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2023年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 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聘任唐江萍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 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高管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按规定应当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实施分红。2023年公司未实施分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 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 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认为公司认真贯 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的履职过程中,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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