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600249):两面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与战略制定的科学性,强化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工作组,由公司总裁任工作组组长,另 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 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工作组; (四)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 式提案。 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 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六条 工作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 公司董事会。 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