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839790):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20:25:47 中财网
原标题:联迪信息: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9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6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60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2,896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4,453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2,115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C39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C27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684万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 册会计 师时间开始从 事上市 公司审 计时间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时间近三年签 署及复核 过上市公 司审计报 告家数
陈艳项目合伙人2008年2008年2012年11月2024年3
秦聪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2015年2019年3月2024年2
孙玮质量控制复核人2011年2011年2011年12月2022年5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4年审计收费 60万元,其中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 60万元。

上期 2023年审计收费 60万元,其中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 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2、《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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