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83196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潘斌先生作为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远信科”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潘斌,男,197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至2004年,任南方证券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上 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5年 7月至今,任上海虎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2日至2023年3月1日,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1次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共发表1次独立意见,涉及2条议案内 容。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 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和指导 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沟通,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 向我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八、其他工作 (一)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主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并积极参加证监局和北交所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斌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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