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83979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宏伟)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20:31:00 中财网
原标题:联迪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宏伟)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本人吴宏伟,作为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在任职期内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内会议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 方式投票情况任职期间报告期 内会议次数出席 次数
4400现场均为同意3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 年 4 月25日《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8 月18日《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 月27日《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忠诚、谨慎、勤勉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00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 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共发表了 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3年4 月25日《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的议案》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审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3年8 月18日《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3年9 月8日《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3年 10月27 日《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经核查后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的判断,共发表了2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3年4 月25日《关于审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3年 10月27 日《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持续沟通,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通过对中汇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进行现场工作,我们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自 2023年 9月 4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以来,本人认真履行规定的现场工作职责,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共记录了 4天现场工作记录,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工作内容简述工作时长 (天)
2023年9月8日与董事会秘书等人进行董事会会前沟通、出席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详细调研和指导公 司内审相关工作等。1
2023年9月25日上午列席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调研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0.5
2023年10月26日下午 -10月27日与董事会秘书等人进行董事会会前沟通、出席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指导公司内审相关工作和详 细调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 行交流等。1.5
2023年11月14日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调研 公司内审相关工作及安排等。1
合计4 
报告期内,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等信息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加深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监管新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遵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情况
在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宏伟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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