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绿色动力(6013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A股代码:601330 A股简称:绿色动力 H股代码:1330 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www.sse.com.cn联交所: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税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概述及宏观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持续推进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2022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从138座增加到648座,日无害化处理能力从12.26万吨增长到80.47万吨,城市地区已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向县域市场下沉,具备条件的县域地区有望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2021年后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和消费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实现对绿证核发全覆盖。绿证交易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国补结束后增加收益来源。 行业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2、产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3、公司背景及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 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 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 的市场布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6个,运营项目 垃圾处理能力达3.95万吨/日,装机容量842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4、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 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 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至 30 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 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 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 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 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5、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955,548,511.61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63,471,649.33元。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2,537,265,642.95元及人民币14,263,308,748.01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273,956,894.94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3.29%,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60元。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号文同意,公司23.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82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9.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除息日)起生效。因公司派送2022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除息日)起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增加10,734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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