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688425):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刘飞香、曹丰、苏子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曹丰为主任委员。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刘飞香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赵晖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等规范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的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圆满完成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3年公司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后,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本年度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守执业准则,独立、专业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为公司提供较全面周到的审计服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除年报内容外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工作中,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帮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召开会议并进行了沟通: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2023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内控审计安排、重点审计领域进行了沟通,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 2.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 3.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对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执行《公司章程》及审计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2023年,公司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基本工作流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梳理各业务流程风险事件,评估出公司面临的重大、重要风险,编写公司《2023年度风险内控工作报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控体系有效性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重大重要风险管控方案》等报告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汇报,并对本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重大内部控制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风险内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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