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002549):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度审计费用 80.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婷,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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