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00254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气”、“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凯美特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0号),公司于 2023年 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647,9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82.1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17.8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18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20C000348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无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工业级过氧化氢项目》6,965.18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965.18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项目》4,492.63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492.63万元。 综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1,457.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8,198.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57,860.0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338.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2年 9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3年 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投资实际投资变更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532.9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3.81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3,686.78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已经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将继续投入到原募投项目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凯美特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420A004121号)。报告认为,凯美特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美特气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凯美特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取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台账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凯美特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泰证券对凯美特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尹广杰 平成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名称: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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