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0:47:55 中财网
原标题:金禄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0,8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的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2,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长江晨道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0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 一期工程1号厂房146号  
权益变动时间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股票代码301282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302.272.00%  
合计302.27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86.66677.19%784.39675.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86.66677.19%784.39675.1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长江晨道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2,79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截至本函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长江晨道大宗交易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19.74元/股302.272.00%
长江晨道自公司上市后的累计减持股数为 302.27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2.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长江晨道合计持有股份1,086.66677.19%784.39675.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86.66677.19%784.39675.1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长江晨道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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