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0:47:57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江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中科江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号),公司2022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936.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95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978.8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3,96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7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目前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财政中台建设项目31,667.2231,667.22
2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16,218.6016,218.60
3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2,127.2312,127.23
4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14,223.2714,223.27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00.007,100.00
合计81,336.3281,336.3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实际投入于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时,结合相关行业政策及宏观市场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节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及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调整至2024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截至2023年 末累计投入 金额截至2023 年末投资进 度(%)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拟延期)
财政中 台建设 项目31,667.2222,171.5270.012024年 3月2024年 12月
生态网 络体系 建设项 目12,127.233,283.1127.072024年 3月2024年 12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投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及“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陈超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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