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601919):中远海控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1:26: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天职业字[2024]23428号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委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等相关要求,组成风险评估小组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小组主要采用了访谈、穿行测试、审阅、检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数据、制度体系、各项业务内控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1、访谈各业务部门
评估小组对财务公司下设的结算业务部、计划财务部、投资交易部、法务合规部、金融数据部、网络信息部、国际业务部、公司金融部等8个部门进行了访谈,了解了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的范围、规模,各部门内部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岗位设置,涉及的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主要业务的操作流程、授权审批和决策流程、风险控制程序以及涉及的信息系统等。

2、审核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和业务范围
评估小组获取了《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结合访谈了解到的各项业务开展范围,对财务公司业务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超出营业范围的业务。

3、评估制度体系
评估小组对财务公司的制度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对标同类央企财务公司制度体系进行评估。财务公司2023年根据外部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新增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修订了《合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40余项制度,同时废止了20余项不再适用的制度。

财务公司制度体系已经覆盖法人治理、资金结算、金融业务、外汇业务、投资业务、资金管理及资金业务、风险控制、法务合规、战略创新、财税统计、行政人事、网络信息管理、数据治理、监督审计等十四个方面,制度体系较为健全。

4、核对监管指标与财务数据
评估小组获取了财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最末级科目余额表、业务统计报表等数据,对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监管指标、中远海控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余额、存贷款比例等进行了核对。

5、内控流程穿行测试
评估小组通过抽样检查等方式,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结合财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和访谈了解到的操作情况等,对财务公司结算业务、资金业务、信贷业务、外汇业务、投资业务、票据业务、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主要内控流程进行了穿行检查,对主要内控流程关键控制点和措施进行了评估分析,未见重大、重要内控缺陷。

6、评估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体系
评估小组对财务公司法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的人员配置、日常工作开展以及2023年的风险合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的相应职能和分工。法务合规部下设风险控制岗、合规管理岗、法律事务岗等专门岗位,配置了专人履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合规审查、合同审查、反洗钱管理等职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每年度编制《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和《合规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并向管理层汇报。

现将详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09年12月2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撤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法定代表人:孙晓斌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注册资本:1,950,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代客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法人治理规章制度,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职权义务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管、治理层组织结构。

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行使职权;设立董事会作为执行权力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规则》等行使职权,同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履行职能,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行使职权;设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任命产生,依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主要途径,同时,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领导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业务审核委员会、投资业务审核委员会、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等四个审议决策机构,分别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业务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决策,依据相应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财务公司设综合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部、战略发展部、财资管理部、结算业务部、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投资交易部、计划财务部、法务合工明确。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2、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于2023年7月1日上线“新核心业务系统”,替代了原TMS系统,涵盖财务公司全部业务牌照所需的功能,包括客户管理、账户管理、存款业务、结算业务、授信管理、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新一代电票)、担保业务、委托贷款、外汇业务、同业业务、投资业务、资金计划、关联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财银直联、监管报送、反洗钱等,业务全链条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完成,包括业务审批与业务操作等环节。

以贷款业务为例,客户管理、授信额度、贷款申请与审批、合同审批、放款审批、还款跟踪等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完成,无需再在OA系统和业务系统间衔接操作,实现了业务流程的集中化、一体化与标准化,同时,将各项管控制度和风险管控要点嵌入各业务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控制降低人为干预导致的各类风险,风险内控管理措施更加完善。

财务公司建立了《网络及计算机运维管理办法》等14个网络信息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网络、计算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网络信息部作为公司网信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确保公司物理安全、信息资产安全、通信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以及应急事件管理。


3、风险管理体系
财务公司按照合规经营和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三道防线之间及各防险;第二道防线为法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和计量的牵头部门,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为监督审计部,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为有效识别和评估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财务公司设立了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法务合规部为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法务合规部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4个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12个相关操作规程,依据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各个单项风险情况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覆盖了资金内控、自营证券投资、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衍生产品交易等多个业务风险领域,有效指导了授信管理、投资业务授权管理与控制指标、存款账户管理、同业拆借金融风险、中间业务管理、会计内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操作程序。2023年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法务合规部进一步利用信息系统固化风险控制手段,持续监测风险量化管控指标,例如通过系统控制客户授信额度,有效减少了人为干预。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法务合规部参与项目可行性评审、合同审批程序、业务操作过程监督、投资后评估等程序。对公司合同审核覆盖率达到100%,法务合规部审核财务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保障各项风险控制操作规程在实务中的有效落地。

根据《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对所有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及表外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2023年财务公司无不良资产。每月末和每季末,计划财务部、公司金融部、投资交易部、国际业务部等业务部门进行资产初分类,经法务合规部复核、专业审核委员会和总经理确认后完成资产分类,计划财务部根据资产分类结果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制度及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资产信用减值准备,有效保障了各级风险的预备措施。


(三)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
1、结算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及6个相关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结算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及6个相关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成员单位通过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系统进行财务公司财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建立账户管理档案,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对已开立结算账户进行日常检查,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按程序及时报告,对于账户信息资料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管理和报备。

成员单位对外支付结算一般通过网银对外付款,因网银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支付的情况下,可通过柜面办理,结算业务部收到成员单位明确的、经审批的付款指令后,核对付款信息并通过结算系统完成对外支付,对可疑支付交易进行审慎分析和审查。

对于业务结算,包括信贷结算、结售汇结算、同业存放结算、投资结算等,结算业务部均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审批单据和必要附件,在结算系统中操作处理并记账。

存款业务指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的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结算业务部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审议通过的存款利率政策,遵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业务操作并及时记账,按月向存款单位提供存款对账单进行核查,切实做到双方账账相符,并定期通过结算系统向存款单位发送电子询证函,函证账户相关信息。

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结算业务可能发生的账户变动缺乏有效审批、资金收付不当、业务结算不及时、存款利率定价不合理等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结算业务的审批和操作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对于存贷款限额也可通过新核心业务系统进行维护、预警等管理,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

2、资金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业务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及4个相关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资金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操作规程》,将同业存单业务的操作部门由计划财务部调整至投资交易部,加强了同业存单业务运营风险的管控,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业务操作。

计划财务部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资金业务交易对手白名单,并报投资业务审核委员会审批,原则上在白名单内选择交易对手。财务公司对同业交易对手进行授信管理,同业交易对手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分类授信额度经逐级审批,最终经总经理批准确定。计划财务部对额度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更新授信额度台账,确保各项资金业务总量不超过授信额度。法务合规部对资金业务整体风险进行评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资金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计划财务部负责存放同业业务、同业拆借业务。同业定期业务采用利率孰高的存放原则,计划财务部对存放同业定期的报价或询价进行记录,存放与支取均经过有效授权审批后操作。

同业拆借业务在公司资金计划总体安排下调剂资金余缺,计划财务部负责提交资金拆入或拆出国人民银行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交易部负责同业存单业务、回购业务。投资交易部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分别设置资金交易人员和资金清算人员,资金交易人员发起同业存单业务审批,经有效授权审批后方可进行交易操作,交易清算人员在上海清算所系统内进行交易核对和确认,计划财务部及时调拨资金并进行账务处理,投资交易部负责整理审批表、成交单等业务单据,登记业务台账。

财务公司资金业务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资金业务可能发生的资金融通不合理、利率定价不合理、业务审核不严、操作缺少复核等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资金业务的申请、审批与查询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且能够与SAP系统、集团司库衔接交互,业务信息线上化程度更高;银企直连数量增加至20余家,进一步提高了线上调拨资金的便利性。

3、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征信信息管理办法》等5个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和9个相关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信贷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流动资金贷款操作规程》等11个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外部监管要求,提高了制度的实用性。

财务公司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使用”的原则,在信贷业务开始前为成员单位办理授信,财资管理部依据《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操作规程》《成员单位授信管理操作规程》对成员单位评级和授信进行管理。信贷业务的利率政策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决策,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公司金融部等业务部门遵照执行。成员单位提交贷款申请后,公司金融部负责受理与审查,法务合规部负责风险合规审查,而后根据分级授权提交相关权限人批准,信贷业务经批准后,公司金融部与借款人沟通、谈判及签署借款合同,履行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公司金融部跟踪监管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对于贷款的展期、回收与追偿,遵照公司相关操作规程执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遵照公司风险分类相关管理办法执行,2023年公司信贷资产均为正常级别,成员单位按期还本付息。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信贷业务可能发生的授信额度失效、贷款审查失准、贷后跟踪不严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信贷业务的申请、审批与查询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

4、外汇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经营即期外汇交易和衍生产品交易,制定个相关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外汇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即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及2个相关操作规程,对即期业务敞口额度及止损限额的具体数值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公司从事外汇业务的操作管理。

外汇交易严格实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监督审计部门分别履行相应职能,网络信息部提供技术支持。财务公司在银行分别开立客户资金账户与自有资金账户,分别归集代客结售汇业务资金与自身结售汇业务资金。外汇业务报价政策经过公司有效授权审批后执行。外汇交易在公司批准的风险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内进行。

代客即期结售汇、外币对即期业务由成员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财务公司受理后履行内外部审单流程,由国际业务部按制度规定履行报价议价并成交,结算业务部进行资金清算及结算处理并复核,成员单位可自行查询交易水单。自身结售汇业务由计划财务部提出申请,按制度规定履行内部业务审批程序,国际业务部受理并进行结售汇操作,计划财务部根据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成交确认书,通知结算业务部进行资金清算及结算处理。国际业务部按日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交易台账,使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经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内,并按日向外汇局报送头寸日报。

财务公司审慎开展衍生产品业务,并制定了衍生产品业务研发与后评价机制,对业务全流程涉及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进行管控,确保合理运用金融工具。

财务公司外汇业务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外汇业务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外汇流动风险、利率风险等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外汇业务的申请、审批与查询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无需在OA系统间往复审批,提高了流程运作效率。

5、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等4个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及7个相关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投资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废止了《金融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及5个相关操作规程,对监管要求不再开展的业务进行了清退。

财务公司根据集团中长期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定位、经营目标、投资需求、前期批准项目实施安排等因素,编制、调整和报送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经集团批准后下达执行,并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投资交易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业务交易对手进行遴选,通过对证券资产发行人合法性、经营能力、内控机制等方面实施资格审查,符合制度规行产品中进行比选。

债券类投资业务由投资交易部根据投资计划,比选交易品种,提出投资方案,经审批权限人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债券类市场交易,审批通过的项目,投资交易部通知计划财务部进行资金收付。基金投资业务同样实行严格的分级授权审批,投资交易部管理投资业务台账,与计划财务部定期对账,计划财务部根据交易单据和划款凭证,及时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实施财务监督,投资交易部负责投后管理,跟踪净值变化,直至产品终止或回收,并设立相关预警或止损限额,跟进基金产品投资状况做出相应调整。

财务公司投资业务管理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投资业务管理中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等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投资交易数据实现全面线上化,进一步提高投资业务标准化、系统化管理水平。

6、票据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等5个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票据业务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相关操作规程,废止了《“一头在外”票据贴现业务风险管理办法》2个操作规程,根据监管新规对部门名称、业务范围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了票据业务操作管理。

财务公司票据业务主要包括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公司金融部对出票企业或申请贴现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报送资料进行审查,经法务合规部和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权限上报总经理审批或信贷业务审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办理。票据承兑业务由公司金融部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上完成承兑操作,并登记台账、征信报送,结算业务部负责账务处理;票据贴现业务由结算业务部凭贴现凭证办理贴现放款,票据到期后系统自动扣款,若账户存款不足支付,由法务合规部、公司金融部通知贴现人或出票人补足款项。财务公司在处理票据业务过程中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票据业务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票据业务的申请、审批与查询均可在新核心业务系统中实现,提高了票据业务处理流程的自动化、整体化和系统化程度。

7、财务管理
7.1 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制订了《资金内控监督管理办法》等8个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制度体系基本完整,等制度,按监管规定对制度中表述的部门名称等进行调整,提高制度的实用性,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操作管理流程。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控、授权批准的基本原则,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部对资本金、存款准备金、资金计划等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资金管理遵循内控要求,由监督审计部定期对资金业务相关岗位设置、授权审批执行、印章保管、票据保管等进行监督检查。

为加强资金监控,财务公司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开立银行账户时,由计划财务部按规定向集团申请,经集团批复后办理开户手续;计划财务部、结算业务部对银行账户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更新银行账户台账,并每日、每月定期对账。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银行账户相关资料按规定做到及时整理、严格保密、妥善保管。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资金管理中可能发生的资金管控不严、审批流不规范、账户管理混乱等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资金管理信息化、数据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与SAP系统、集团司库可衔接交互,银企直连数量增加至20余家,信息处理更加精准。

7.2 会计管理
财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处理原则、会计记账方法、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制度体系基本完整,会计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财务公司遵循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原则设置会计岗位,明确规定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账务账实、账据、账证、账账及账表相符。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满足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需求和监管机构要求。

财务公司会计管理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会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会计处理不合规等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

8、合规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等8个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及6个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合规管理的执行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据监管规定对制度中部门名称进行调整,提高了合规管理制度的实用性。

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法务合规部作为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规制度、跟踪合规要求变化、合规审查、合规风险评估和合规管理考核等工作,除法务合规部牵头负责外,各个职能部门设置合规联络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评估机制和合规审查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重视合规培训与合规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员工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财务公司合规管理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合规风险未及时识别、预警和处置等管理操作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7月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合规管理数据可视化加强,提高了合规管理信息化程度和安全性水平。

9、反洗钱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2个管理办法及4个操作规程,制度体系基本完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2023年财务公司新增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管理操作规程》,制度规定公司成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简称“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了解事件情况、评估风险程度、应对处理风险,后续跟踪问责以及后期内控完善等,进一步提升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及时应对和处理洗钱风险紧急、危机情况。

客户开立账户时,财资管理部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建立客户台账,详细记录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实现对风险的动态追踪。在结算业务过程中如发现可疑支付交易情况,由结算业务部报送法务合规部审查,确属可疑交易的经公司相关权限人审批后,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财务公司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分析研判内外部洗钱风险,并对公司面临的固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剩余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价。

财务公司反洗钱管理工作的内控设计与执行均有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客户身份不实、非法资金来源和可疑交易等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制定《“三会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信息沟通机制管理办法》,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办法》《重要信息内部报告操作规程》《会议管理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加强了内部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财务公司要求对主要经营情况和重大经营事项、风险事项及事故、重大变更事项等重要信息采用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并对报告的程序、时间要求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五)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设立监督审计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监督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12个监督审计规章制度,对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审计流程、报告与整改机制进行了规范。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资料立案归档,对内部审计项目归档的文件资料进一步规范,明确责任。

财务公司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由法务合规部跟踪各业务部门落实工作。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已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体系,内部管理制度能有效覆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各项风险能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管理情况
经查阅财务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货币资金(含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67.44亿元,总资产2045.31亿元,财务公司2023年实现利息收入53.16亿元,利润总额15.97亿元,税后净利润12.14亿元。

(二)监管指标

指标名称标准值2023年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10.5%26.57%
流动性比例≥25%66.07%
贷款拨备率≥1.5%2.50%
*拨备覆盖率≥150%/
贷款比例≤80%23.17%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0.72%
指标名称标准值2023年12月31日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00%1.25%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100%6.16%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0.0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21.17%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01%
不良贷款率≤5%0.00%
不良资产率≤4%0.00%
*注:由于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不良资产,因此拨备覆盖率指标值无取值。

(三)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中远海控2022年8月30日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2023年-2025年)中明确了有关风险控制要求,包括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并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同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机制,持续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中远海控制定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中远海控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风险情形启动相应的风险处置程序。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已就2023至2025年度《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向中远海控出具承诺函,在2023至2025年度《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规范经营、存款服务义务、中远海控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用途等方面做出相关承诺,本次评估未见财务公司违反《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承诺函中相关内容。


五、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
1、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91.63亿元(包含所有币种的存款),占存款总余额的49.23%,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49.54%;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9.45亿元(包含所有币种的贷款),占贷款总余额的4.57%,占财务公司发放贷款的余额比例为4.33%。

中远海控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下的年度交易上限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经过本年度运转,基本达到了中远海控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初衷。

报告期内,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不断强化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安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与其他银行正常开展存贷款业务。

2、在其它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在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919.54亿元,占公司存款总余额的50.77%。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在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406.07亿元,占公司贷款总余额的95.43%。

3、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中远海控及下属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理财。


六、风险评估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业务制度健全,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资金充裕、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国·北京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三月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