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号)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60,258,249股,发行价格为13.9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1.06元,扣除发行费用8,717,224.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1,282,766.30元。 2021年2月25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硅宝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1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2月24日止,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60,258,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1.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717,224.7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31,282,766.3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账户状态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一)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该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 甲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3010078801000003914,截至2024年3月28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案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3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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