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285号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年 3月 27日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0,93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78.89万元。公司委托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5月 12日 14时前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含税金额)人民币 6,033.65万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84,902.35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76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已于 2020年 8月 21日经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于 2022年 5月 30日、2022年 12月 9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或签约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7月 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821.80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7.10万元,合计 13,088.9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06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7,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开展“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 14,223.27万元,拟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6月,建设期为 3 年,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年度投入金额 632.05万元,已累计投入金额 632.05万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3月 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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