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达)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路达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路达,自2023年11月10日被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为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与年审会所沟通年审事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达,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2009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岗;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扬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自本人被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至报告期末,未发表过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在年审正式开始之前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节点、审计单位、人员安排以及审计重点,并要求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购买理财产品及募投项目等。年审工作开始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公司组织或者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同时,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未发生独立董事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4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我们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路达 2024年 3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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