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熙琼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熙琼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23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8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金融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1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为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各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年度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 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四)关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六)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资金收支状况,保持了与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合法合规性,符合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自身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熙琼 2024年 3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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