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2:13:45 中财网
原标题:红日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收入确认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如财务报表注三、25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 方法及财务报表附注五、39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所示,红日药业2023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61.09亿元,较2022年度下降8.14%。 由于收入是红日药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 一,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较 高,故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 2、 抽查销售业务合同并检查业务单据, 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恰当性; 3、 结合业务类别及业务模式对收入以


项。及毛利率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本期 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 抽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物 流运单及报关单等,评价账面确认收 入的准确性;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收入发生额选 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并结合期后回 款检查,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完 整性; 6、 针对资产负债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抽 查出库单、物流运单等支持性文件, 并结合存货盘点情况,评价收入是否 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 其他信息
红日药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红日药业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日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日药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红日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日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日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红日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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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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