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大宏立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15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15层 Beijing, China, 100083 邮编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155号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15层 Beijing, China, 100083 邮编 100083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文春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2.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20.20元/股。截至 2020年 8月 13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 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8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14-00016号《验资报告》。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25,640,578.16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095,198.27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22,213,588.4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20年 8月 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于 2020年 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前述 4家银行各开设 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8,714,245.44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其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金额176,976,428.43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37,361,094.70元;营销服务中心项目投入金额14,376,722.31元。 (二)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自公司上市之日(2020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2,641,000,000.00元,已赎回理财产品(含大额存单)2,641,00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 3月9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50170770800001116)3000万元资金划拨到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01707708059000169);公司已于2023年2月28日将前期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上述事项于 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2023- 103。 注 2:2023年 6-7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 117218158366)预付 157.3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采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设备, 因所采购设备规格型号与该募股项目所需设备不匹配,公司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供应商于 2023年 10月底 11月初将前述预付款设备款悉数退回至原募集资金帐户。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