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城汽车(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2:48:00 中财网
原标题: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21,559,67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28,780,842.3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长城汽车601633
H股(港币柜台)香港联交所长城汽车02333
H股(人民币柜台香港联交所长城汽车-R82333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每手股数
A股上交所2011年9月28日6,178,752,597股 A 股*100股
H股(港币柜台)香港联交所2003年12月15日2,318,776,000股 H 股*500股
H股(人民币柜台香港联交所2023年6月19日*  
注: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香港联交所增设 H 股人民币柜台并生效。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为 8,497,528,597 股,包括 A 股 6,178,752,597 股,H 股 2,318,776,000 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红栓(联席公司秘书)陈永俊、姜丽
办公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 大街2266号
电话86(312)-219781386(312)-219781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3、4月“促销潮”推动汽车消费缓慢恢复,随后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016.1万辆和 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0%,全年产销量双双超过 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 15年稳居全球第一。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
受汽车市场整体需求逐步恢复、走强,乘用车全年产销分别完成 2,612.4万辆和 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和 10.6%,累计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 1,459.6万辆,同比增长 24.1%,市场份额 56%,较上年提升 6.1个百分点。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2023年产销分别完成 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和 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较上年提升 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 34.9%和 34.7%;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 11.5%和 11.1%。


(4)皮卡销量同比微增
2023年,皮卡生产完成 52.2万辆,同比下降 0.9%,销售完成 52.1万辆,同比增长 0.3%。分燃料情况看,柴油车产销分别完成 36.3万辆和 3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8.4%和 7.2%;汽油车产销分别完成 14.7万辆和 1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0.8%和 21.5%。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 491万辆,同比增长 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5.7%。


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 414万辆,同比增长 63.7%;商用车出口 77万辆,同比增长 32.2%。


分能源类型看,传统燃料汽车出口 370.7万辆,同比增长 52.4%;新能源汽车出口 120.3万辆,同比增长 77.6%。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以长期主义践行高质量发展,注重创新与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品类创新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本公司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


在研发上坚持“精准投入”,注重有效研发,追求行业领先。基于“柠檬、坦克、咖啡智能”三大技术品牌,打造了汽车研发、设计、生产以及汽车生活的全产业链价值创新技术体系,推出的具有突破性的新技术——智能四驱混动技术 Hi4,斩获第二届世界十佳混合动力系统殊荣,“中国心”2023年度十佳发动机及混动系统;此外,在新能源赛道上长城汽车还确立了混动、纯电、氢能三轨并行、多条技术路线并举的发展策略。在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慧底盘等方面,也进行了全产业链布局,尤其是在数据智能体系等前瞻领域,正进行深入研发和应用,海外研发足迹遍及欧洲、东盟、南美,致力于建立全球化研发体系。


在生产布局方面,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整车及 KD 工厂,国内拥有 10 大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海外在泰国、巴西等地建立了 3个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厄瓜多尔、巴基斯坦等地拥有多家 KD工厂。


在供应链体系方面,本公司深度开展垂直体系建设,布局了电机、电桥,全链路的自动驾驶和座舱。已经实现在底盘、动力、座舱、自动驾驶和车辆基础架构的全面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


销售层面,长城汽车 2023年销售新车达到 123万辆,历史累计销量突破 1,300万辆。长城汽车以森林生态体系为支撑,全面发力智能新能源,加速产品结构优化,新能源车型全年销量翻番,密集发布哈弗枭龙/MAX、哈弗猛龙、魏牌高山、魏牌蓝山 DHT-PHEV、坦克 400 Hi4-T、坦克 500 Hi4-T、长城皮卡山海炮 PHEV等 15款新能源车型,在越野新能源、硬派 SUV和皮卡等细分品类取得销量第一的成绩。


在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海外市场销售首次突破 30万辆,海外市场累计销量已超 140万辆;长城汽车生态出海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出口到了 170多个国家,全球销售网络超过 1,000家,旗下五大品牌全部实现出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总收入17,321,207.6813,733,998.5226.1213,640,466.3010,330,760.729,621,068.88
营业收入17,321,207.6813,733,998.5226.1213,640,466.3010,330,760.729,510,80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155.97826,604.18-15.06672,609.39536,249.02449,68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83,369.88447,652.517.98420,274.30383,631.94398,67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5,378.901,231,125.4544.213,531,567.32518,123.291,397,230.24
营业总成本16,770,826.4013,058,696.9128.4313,187,809.189,884,334.319,140,898.60
营业成本14,077,312.7711,073,933.3427.1211,436,747.288,553,096.387,968,448.73
税金及附加598,625.39512,066.5216.90423,411.60319,187.61316,860.30
销售费用828,537.71587,616.0841.00519,217.59410,338.68389,666.99
管理费用473,514.74489,345.28-3.24404,306.94255,267.46195,545.34
研发费用805,425.26644,516.3024.97448,956.52306,747.96271,622.04
财务费用-12,589.48-248,780.61 -44,830.7539,696.22-35,102.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760.82-33,701.92 -47,059.61-67,639.68-50,361.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46.74-2,578.86 -12,240.01-3,528.69-4,934.8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2,603.645,033.75-151.7230,644.0916,520.86-7,330.20
投资收益76,092.7567,123.7613.36110,910.9095,638.511,550.5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413.74 72,097.63 3.21 101,654.78 91,194.63 30,370.69
其他收益151,223.8685,035.9177.84104,733.2488,663.2454,269.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96485.86-97.95-2,768.98-919.924,320.70
营业利润720,096.66796,700.11-9.62636,876.75575,160.73477,684.36
营业外收入74,371.2088,594.72-16.05116,079.5249,387.1834,212.43
营业外支出12,062.584,639.63159.994,746.041,819.171,841.1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5,454.4012,912.68-57.767,708.903,630.787,107.44
利润总额782,405.28880,655.20-11.16748,210.23622,728.74510,055.64
所得税费用80,124.0055,374.4444.6975,708.7886,479.7256,982.35
净利润702,281.27825,280.76-14.90672,501.45536,249.02453,073.29
少数股东损益125.30-1,323.42 -107.94-3,385.80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50,061.446,520,125.735.066,212,438.215,734,184.765,439,922.99
总资产20,127,028.8618,535,730.058.5917,540,802.0615,401,149.0611,309,640.95
总负债13,276,150.4612,014,139.2410.5011,327,953.789,666,964.305,869,717.96
期末总股本849,752.86876,451.25-3.05923,571.33917,595.33912,726.90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2020年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0.91-9.890.730.59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0.91-9.890.730.58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4914.290.460.420.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112.66减少2.05个百分点11.269.588.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06.86增加 0.44个百分点7.026.857.49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转型,成效显现,2023 年公司坚持在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同时加速在新能源领域的渠道及品牌
建设,随新品上市,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单车售价及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 2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增加 7.98%,报告期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由于同期汇率收益影响。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未经审计)第二季度 (4-6月份) (未经审计)第三季度 (7-9月份) (未经审计)第四季度 (10-12月份)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29,038,525,580.9040,932,591,581.8849,532,433,420.2953,708,526,174.90
营业收入29,038,525,580.9040,932,591,581.8849,532,433,420.2953,708,526,17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33,291.211,187,054,504.533,633,570,487.192,026,701,39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216,996,763.35966,473,681.763,057,965,058.201,026,256,85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4,257,916.445,768,068,079.49565,657,629.3219,624,321,236.3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05,115,000,000(A股)60.190(A股)质押675,500,000 (A股)境内非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276,880,4302,302,875,311(H股)27.10-未知-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0196,889,089(A股)2.32-未知-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872,52854,132,343(A股)0.64-未知-境外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38,996,35847,150,577(A股)0.55-未知-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3,864,99038,000,000(A股)0.45-未知-其他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34,751,40034,751,400(A股)0.41-未知-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2,782,60029,536,483(A股)0.35-未知-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6,733,59415,039,106(A股)0.18-未知-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9,452,7669,452,766(A股)0.11-未知-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15,000,000(A股)人民币普通股5,115,000,000(A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 理人)有限公司))2,302,875,311(H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302,875,311(H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96,889,089(A股)人民币普通股196,889,089(A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4,132,343(A股)人民币普通股54,132,343(A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7,150,577(A股)人民币普通股47,150,577(A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38,000,000(A股)人民币普通股38,000,000(A股)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34,751,400(A股)人民币普通股34,751,400(A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536,483(A股)人民币普通股29,536,483(A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15,039,106(A股)人民币普通股15,039,106(A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9,452,766(A股)人民币普通股9,452,766(A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 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 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732.12亿元,同比增长26.12%;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72.01亿元,同比减少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0.22亿元,同比减少15.0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