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业50ETF (159682):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3:17:49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50ETF :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18 7.2 利润表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2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74 13.2 存放地点 .................................................................74 13.3 查阅方式 .................................................................7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创业板50ETF
场内简称创业50ETF
基金主代码15968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92,307,67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1月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创业板5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 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 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导 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 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 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 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 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 过2%。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 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 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 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上述股票投资策 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以 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5、债券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 对债券进行投资。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 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 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换债券 和可交换债券的转股溢价率和Delta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 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7、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 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 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任航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95599 
传真0755-22381339010-6812181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518048100031 
法定代表人李进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00,682,755.51-5,970,281.38
本期利润-361,461,579.92-14,782,168.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835-0.002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0.39%-0.2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3.76%-0.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72,235,617.41-14,782,168.2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392-0.00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820,072,052.597,105,525,501.7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6080.997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3.92%-0.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3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28%1.35%-6.34%1.37%0.06%-0.02%
过去六个月-16.00%1.25%-16.17%1.26%0.17%-0.01%
过去一年-23.76%1.22%-24.00%1.24%0.24%-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3.92%1.21%-22.28%1.24%-1.64%-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 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 期为自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 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报告期末距离建仓结束期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2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79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汪洋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12月 23 日-15年理学硕士。曾任美国 KeyBank利率衍生品 部首席数量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 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 投资部基金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21年 10月加入本公司,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总经理,自 2022年 5月起担任 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 ETF与 创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具有15年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张晓 南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12月 23 日-13年经济学硕士,CFA,FRM。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高级产品设计师,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 员、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0年2月加 入本公司,自2020年4月起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13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郑天 行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3年9 月13日-9年理学硕士,CFA。曾任美国摩根斯坦利(纽 约)对冲基金投资组合分析员,美国 Aristeia基金(纽约)数据分析员,美国 城堡基金(纽约)大数据研究员。2019年 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养老及资产配置部 研究员、ETF投资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 投资经理,自2022年8月起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9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金璜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3年1 月18日-7年工学硕 士, CFA。曾任美 国 AltfestPersonalWealthManagement(艾福 斯特个人财富管理)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Morgan Stanley(美国摩根士丹利)风险 管理部信用风险分析员。2018年7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经理、ETF与创 新投资部研究员、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 经理助理,自2023年9月起担任ETF与创 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7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1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年度,A股权益市场整体情绪较为低迷,主要宽基指数均有一定程度回调,宽基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上证指数(-3.70%)>科创50(-11.24%)>沪深300(-11.38%)>中小100(-17.98%)>创业板指(-19.41%)。市值维度,总体表现出小盘占优特征,规模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中证1000(-6.28%)>中证500(-7.42%)>沪深300(-11.38%)。风格维度,中信风格指数涨跌幅及排序为:稳定(2.14%)>周期(-2.44%)>金融(-3.86%)>成长(-6.75%)>消费(-7.90%)。行业维度,涨跌幅排前后五行业为:美容护理(-32.03%)、商贸零售(-31.30%)、房地产(-26.39%)、电力设备(-26.19%)、建筑材料(-22.64%)。

本基金采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标的指数成分调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7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00%。报告期内,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0%以内,跟踪误差(年化)控制在2.0%以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数据层面,主要经济活动指标:12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8%,前值 6.6%,经季度调整后环比增长0.52%;12月PMI49.0,10月49.4;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4%,前值10.1%。通胀指标:12月PPI同比-2.7%,前值-3.0%;12月CPI当月同比-0.3%,前值-0.5%。

货币金融指标:12月M2同比增长9.7%,前值10.0%;12月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9.5%,前值9.4%。

总体来看,增长斜率有所回升,继续保持良好的复苏态势,同时通胀仍处在低位区间运行。

权益市场的长期趋势反映上市公司总体盈利能力的逐步提升,背后的驱动力是经济长期增长动能以及科技升级、产业升级带来的生产力提升。目前主要宽基指数估值水平处在历史低位,在经济复苏大背景下,权益市场配置价值凸显。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522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创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创业板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创业板 50ETF”)的财务报表,包 括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3年度和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创业板50ETF2023年12 月 31日和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和 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创 业板50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景顺长城创业板 50ETF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创 业板50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景顺长城创业板50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创业板 50ETF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 创业板 50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创业板 50ET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朱宏宇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7,309,297.37417,587,166.97
结算备付金 151,982.15-
存出保证金 11,708.4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803,878,863.316,695,046,148.82
其中:股票投资 1,803,878,863.316,695,046,148.8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89,149.4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22,593.26-
资产总计 1,821,563,593.927,112,633,315.7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2,282.33779,839.47
应付托管费 138,456.47155,967.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707.6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658,094.856,172,006.71
负债合计 1,491,541.337,107,814.08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392,307,670.007,120,307,670.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572,235,617.41-14,782,168.29
净资产合计 1,820,072,052.597,105,525,501.7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821,563,593.927,112,633,315.79
注: 1.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608元,基金份额总额2,392,307,67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度和2022年 12月 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2月2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 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50,332,221.78-13,832,731.89
1.利息收入 1,690,784.481,657,939.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22,192.201,054,896.5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603,043.22
其他利息收入 1,368,592.28-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91,229,563.74-6,678,784.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202,847,560.15-6,678,784.7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1,617,996.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60,778,824.41-8,811,886.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14,618.11-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129,358.14949,436.40
1.管理人报酬7.4.10.2.18,954,201.90779,839.4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790,840.43155,967.90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4,927.36-
8.其他费用7.4.7.23379,388.4513,629.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361,461,579.92-14,782,168.2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61,461,579.92-14,782,168.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1,461,579.92-14,782,168.2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7,120,307,670.00--14,782,168.297,105,525,501.71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7,120,307,670.00--14,782,168.297,105,525,501.7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728,000,000.00--557,453,449.12-5,285,453,449.12
(一)、综合收益 总额---361,461,579.92-361,461,579.9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4,728,000,000.00--195,991,869.20-4,923,991,869.2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8,834,000,000.00--695,513,161.018,138,486,838.99
2.基金赎 回款-13,562,000,000.00-499,521,291.81-13,062,478,708.1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2,392,307,670.00--572,235,617.411,820,072,052.5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7,120,307,670.00--7,120,307,670.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4,782,168.29-14,782,168.29
(一)、综合收益 总额---14,782,168.29-14,782,168.2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7,120,307,670.00--14,782,168.297,105,525,501.7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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