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集成电路ETF (159546):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3:18:03 中财网

原标题:集成电路ETF :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4年 03月 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10月 11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意见 ........................................................................................................................ 14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5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5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ETF
场内简称集成电路 ETF
基金主代码159546
交易代码159546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10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3,309,274.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 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 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 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 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融资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 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刘国华朱志明
 联系电话021-31081600转4008-88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95587 
传真021-31081800010-8513097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 楼嘉昱大厦15-20层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 恒中心B座10层 
邮政编码200082100010 
法定代表人邱军王常青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http://www.g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5-20层及基 金托管人住所或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663,957.20
本期利润631,120.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5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9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08,147.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9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2,801,126.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05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9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年 10月 11日,截止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0.95%1.37%-1.40%1.50%0.45%-0.13%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年 10月 1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23年 10月 11日,截止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 6个月建仓期 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23年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 10月 1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10月 11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3月 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 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260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 11月 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 2月 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月 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 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麻绎文国泰中证有色 金属 ETF、国 泰中证有色金 属矿业主题 ETF、国泰中 证 2000ETF、 国泰中证全指 集成电路 ETF、国泰上 证科创板 100ETF发起 联接的基金经 理2023-10-11-4年硕士研究生。2020年 6月加入国 泰基金,历任助理量化研究员、 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3 年 8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有色金属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泰中证有色金属矿业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年 9月起兼任国 泰中证 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 10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 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 11月起兼 任国泰上证科创板 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团队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向交易记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都在 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多数溢价率均值都可以通过 95%置信度下等于 0的 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 T=3和 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普遍在 1%数量级及以下。为稳妥起见,对于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或组合配对,我们也进行了模拟溢价金额计算。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 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基金经理也对价差作出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集成电路可以理解为由半导体材料制成的一个超大规模电路的集合,约占半导体下游应用的80%,工艺难度相对较高。2023年,全球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仍在景气下行周期,但四季度开始供给端减产效应显现,需求端华为新机等拉动明显,同时存储芯片价格涨幅扩大,产业基本面逐步触底回升。整体来看,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全年下跌 0.19%,好于沪深 300的下跌 11.38%。


作为行业指数基金,本基金旨在为看好集成电路行业的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本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对市场行情、日常申赎情况和成份股停复牌的分析判断,对股票仓位及头寸进行了合理安排,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尽量为投资者提供更精准的投资工具。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的净值增长率为-0.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机构预测的情况看,WSTS预计 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同比增长 13%,集成电路行业全年有望迎来景气复苏。经历两年时间的下行周期,以数字 SoC、存储等为代表的集成电路领域库存去化基本完成或接近尾声,在手机、PC补库和 AI、MR等新兴需求拉动下,产业链价格逐渐进入触底回升阶段,相关公司业绩有望逐渐迎来拐点。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规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加强日常监察力度,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在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报表揭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 1、全面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稽核监察,对公司内控缺失、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提前防范,确保投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领域的稳健合规运作。

2、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业务发展变化,优化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更新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全员全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3、注重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诚信勤勉为投资人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争取以更好的收益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人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涉及关联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2774号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集成电路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集成电路 ETF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集成电路 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泰集成电路 ETF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泰集成电路 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泰集成电路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泰集成电路 ETF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泰集成电路 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泰集成电路 ET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炯 张晓阳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2024年 3月 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 号本期末 2023年 12月 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7.4.7.1478,426.84
结算备付金 362,269.36
存出保证金 470,552.1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51,894,260.90
其中:股票投资 51,894,260.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103,808.9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53,309,318.1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 号本期末 2023年 12月 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602.48
应付托管费 4,720.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479,868.31
负债合计 508,191.28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53,309,274.00
未分配利润7.4.7.8-508,147.11
净资产合计 52,801,126.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3,309,318.17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05元,基金份额总额 53,309,274.00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 号本期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66,815.16
1.利息收入 64,353.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64,353.7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75,649.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2,368,050.3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
股利收益7.4.7.137,598.62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4-1,032,837.1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5-540,350.42
减:二、营业总支出 235,695.14
1.管理人报酬 133,579.31
2.托管费 26,715.83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1675,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31,120.0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1,120.0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1,120.0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年 10月 11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406,309,274.00-406,309,274.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353,000,000.00-508,147.11-353,508,147.11
(一)、综合收益 总额-631,120.02631,120.0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53,000,000.00-1,139,267.13-354,139,267.13
其中:1.基金申购 款37,000,000.00635,401.3437,635,401.34
2.基金赎 回款-390,000,000.00-1,774,668.47-391,774,668.4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53,309,274.00-508,147.1152,801,126.8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年 10月 11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蓥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洪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818号《关于准予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6,280,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99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10月 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06,309,274.00份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 29,274.00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95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406,309,274.00份基金份额于 2023年 10月 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全指集成电路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募集成立了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ETF 联接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 ETF 发起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10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损益平准金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 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年 8月 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478,426.84
等于:本金478,254.16
加:应计利息172.68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合计478,426.8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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