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康公卫健康ETF (159760): 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康公卫健康ETF : 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18 7.2 利润表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7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71 13.2 存放地点 .................................................................71 13.3 查阅方式 .................................................................7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1年12月06日,2021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基金”)前身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公募事业部,2015年4月,泰康资产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正式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9月1日,泰康资产获得证监会批准设立子公司泰康基金,2021年10月12日,泰康基金完成工商注册。2022年11月18日,泰康资产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泰康基金。 泰康基金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康基金共管理77只证券投资基金,已形成包括货币、债券、偏债混合、偏股混合、主动权益、沪港深系列、主动量化及被动指数、FOF基金等不同类型、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系列,并在养老目标基金、宽基及细分行业主题 ETF、双碳、科技、大健康等方面均进行了战略布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丰富多元的投资选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报告期内,没有出现本基金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2023年是压力逐步呈现的一年,年初由于疫情放开有一定修复,但在此后房地产和消费等压力凸显。四季度通过增发特别国债等方式对冲了经济下行,但全年通胀偏低迷的情况延续。 权益市场方面,2023年全年市场先涨后跌,整体震荡下跌。从大盘和板块上来看,全年上证综指跌3.70%,沪深300下跌11.38%,创业板指下跌19.41%。板块间波动较大,其中,传媒、通信、计算机、电子和汽车等上涨较多,美容护理、电力设备、商贸零售、房地产等下跌较多。 具体投资上,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通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被动化投资策略,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报告期内跟踪误差主要来自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指数成分股调整。报告期内,跟踪指数震荡向下,整体小幅下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65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宏观经济实际增速可能震荡筑底,力保GDP目标实现,但名义GDP的压力或将持续较大,改善通胀预期和微观主体盈利的挑战较大。居民部门面临着资产负债表需要修复的约束,房地产和消费信心都需要提振。政策在2024年将继续扮演较为关键的角色。 权益市场历经过去几年及2024年初的调整,整体具备较高的性价比;但经济复苏,投资者信心,市场风险偏好等方面的修复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及经济景气度等方面的变化。 展望后市,指数估值处于低位,医药赛道压力有望出清,指数盈利预测有所上调,中长期看指数配置价值仍然较高。投资上,管理人将继续紧跟市场,控制跟踪误差,通过精细化投资管理,力求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体验。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基金的投资、交易、产品、市场销售、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在产品开发、销售募集、投资交易、运营管理等业务环节,进行事前合规性审核,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公司通过投资交易系统控制和人工审核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投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基金投资满足监管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监察稽核人员日常对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小组设成员若干名,成员由各相关部门选派,包括运营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各投资部门(包括固定收益投资部、权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FOF及多资产配置部)、监察稽核部等。估值小组成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等。 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人复核确认。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85号《关于准予泰康国证公共卫生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32,335,419.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2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32,360,223.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4,80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1272号核准,本基金332,360,223.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还可投资于部分非成份券(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公共卫生与健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列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