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7:41:25 中财网
原标题:红日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3月12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03月29日下午14:0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上午09:15至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09:15至2024年03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合计持有股份993,022,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5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合计持有股份 309,640,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0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合计持有股份683,381,7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479%。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8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小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吴文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2,626,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39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988,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4247%;反对 3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72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和许国涛律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红日药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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