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300579):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7:46:58 中财网
原标题:数字认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渝次、杜美杰、张文亮、第五届独立董事张振峰、牛红军、刘向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7项、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凭以下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萍
电话号码:010-58045602
传真号码:010-580456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79”,投票简称为“数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 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所填内容须与股东名册所记载信息一致)。 2.已填妥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9日17:00前以电子邮 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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