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富中证100LOF (164508):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8:11:38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富中证100LOF :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年度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 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国富中证100LOF
基金主代码164508
交易代码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076,697.2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4月22日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3月26日,自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采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 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 的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业配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 重优化等主动增强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风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只在股 票、债券(主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类资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 整,追求适度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目标。在股票投资上,为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制跟踪标的指数 为主,辅以适度的增强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 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 益。
 本基金也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证券投资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储丽莉许俊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021 -3878955595566 
传真021-6888 3050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南宁高新区中国-东盟企业总部 基地三期综合楼A座17层1707 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t 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3年2022年2021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601,720.12-984,058.564,342,421.86
本期利润-2,339,802.94-6,039,291.05-3,007,338.04
加权平均基-0.1103-0.2681-0.1280
金份额本期 利润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10.11%-22.78%-8.86%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11.02%-20.03%-8.71%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2,076,057.195,199,693.6310,719,074.74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10340.22430.4994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19,609,216.1025,448,554.1129,463,306.02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0.9771.0981.373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5.60%6.09%32.66%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86%0.78%-7.13%0.80%0.27%-0.02%
过去六个月-10.53%0.82%-10.95%0.85%0.42%-0.03%
过去一年-11.02%0.83%-11.99%0.85%0.97%-0.02%
过去三年-35.04%1.10%-37.39%1.11%2.35%-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5.60%1.11%-12.75%1.11%7.15%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2020年3月26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6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为2020年3月26日(基金转型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合计-----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7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2023年末,公司旗下合计管理44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志 强公司量化 与指数投 资总监、 金融工程 部 总 经 理、职工 监事,国 富 沪 深 300指数 增强基金2015年 3 月26日-21年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 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 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截至本 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
 及国富中 证 100指 数 增 强 (LOF)基 金的基金 经 理 。 2023年 5 月11日起 兼任投资 经理   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 金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年5月 11日起兼任投资 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产品类型产品数量(只)资产净值(元)任职时间
张志强公募基金2367,285,567.552013年03月21日
 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0--
 其他组合0--
 合计2367,285,567.55-
注:基金经理自2023年5月起兼任投资经理,截至报告期末未管理除公募基金外的其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组合。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不直接挂钩。公司建立兼任基金经理长期考核机制,对兼任基金经理进行长周期考核,考核激励指标涵盖所有兼任组合长期业绩,遵规守信情况,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等,并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递延和跟投。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因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本基金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监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四十四只公募基金及四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4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和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初,市场延续了上年末的反弹行情,但从二季度开始,就进入了震荡下行的状态。风格方面,全年呈现小盘价值占优的特点。行业方面,通信、传媒、计算机、电子、石油石化、煤炭、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等行业取得了正收益,而美容护理、商贸零售、房地产、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休闲服务、交通运输、食品饮料、基础化工等行业跌幅较大。中证100指数全年下跌了12.64%。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收益略好于业绩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下跌11.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11.99%,跑赢业绩比较基准0.97%,期间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0.8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是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困扰后,经济生产生活全面正常化的第一年。年初,市场对经济复苏有一定的期待。但自二季度开始,制造业景气持续不振,需求和生产均比较疲弱。加上房地产行业的风险暴露,以及美西方对中国科技产业的打压愈演愈烈,市场信心大幅下滑。虽然这期间政府部门推出了降准、印花税减半等利好政策,但对市场的提振效果有限。

进入2024年,市场情绪仍旧低迷,预计未来一段时期,A股市场仍将处于筑底状态。虽然目前A股的估值极具吸引力,但市场信心的恢复需要时间。这期间市场风格可能不断反复,总体上小盘价值风格或将占优。我们需要继续关注经济景气的变化和宏观政策举措,以及市场情绪的边际变化。如果市场触底回升,那么短期而言,受益于宽松调控政策的顺周期板块可能表现较好。

从中期看,电子产业国产替代、人工智能基础建设和应用、新能源等高端产业或有良好表现。

本基金将遵循基金合同的要求,在保持对业绩基准的跟踪、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借助量化选股策略,力争取得较好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开展对基金相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及时发现需要完善的业务环节,并落实措施。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关注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市场销售以及运营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控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涉及的各业务环节以及信息技术安全开展了专项自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多层次的员工合规教育和日常提示等措施,强化员工风控意识,努力营造合规经营文化。此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深入分析和识别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内部控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持续营销,努力落实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509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的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 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赵钰俞伟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411,150.392,014,966.36
结算备付金 5,002.744,236.74
存出保证金 309.661,41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8,250,086.0823,835,240.38
其中:股票投资 18,250,086.0823,835,240.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3,830.5110,42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19,720,379.3825,866,276.7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8,608.611,214.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901.0618,660.28
应付托管费 2,453.153,292.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76,200.46394,554.48
负债合计 111,163.28417,722.6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7,533,158.9120,248,860.48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2,076,057.195,199,693.63
净资产合计 19,609,216.1025,448,554.1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720,379.3825,866,276.77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77元,基金份额总额20,076,697.2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885,878.86-5,532,232.20
1.利息收入 7,560.848,764.4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7,560.848,764.4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58,460.37-489,477.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669,794.17-1,035,912.8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2,024.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511,333.80534,410.66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738,082.82-5,055,232.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3,103.493,713.06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3,924.08507,058.85
1.管理人报酬7.4.10.2.1197,343.50225,648.54
2.托管费7.4.10.2.234,825.4039,820.3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221,755.18241,59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339,802.94-6,039,291.0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339,802.94-6,039,291.0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39,802.94-6,039,291.05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二、本期期初净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715,701.57--3,123,636.44-5,839,338.01
(一)、综合收益 总额---2,339,802.94-2,339,802.9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715,701.57--783,833.50-3,499,535.0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657,972.02-710,061.813,368,033.83
2.基金赎 回款-5,373,673.59--1,493,895.31-6,867,568.9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7,533,158.91-2,076,057.1919,609,216.1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04,629.20--5,519,381.11-4,014,751.91
(一)、综合收益 总额---6,039,291.05-6,039,291.0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504,629.20-519,909.942,024,539.1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287,364.16-1,445,609.215,732,973.37
2.基金赎 回款-2,782,734.96--925,699.27-3,708,434.2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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