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300320):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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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8:26: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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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
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
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
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
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
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
告,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
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
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
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
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
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本条第(三)款“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的规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
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
……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
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红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分红。如以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
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
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条第(三)
款“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的规定,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
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
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 |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等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参会途
径),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方案需经半
数以上董事同意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
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需经半数以
上监事同意且经半数以上外部监事(不在公
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如有)同意方可通过。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
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利润分配的实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的
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规划和计划的制定或修
改,由董事会提出,且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具体规划和计
划,需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且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具体规划和计划的制订或修改发表
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
分配具体规划和计划进行审议,需经半数以
上监事同意且经半数以上外部监事(不在公
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如有)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规划和计划 | 分配利润的 20%。
如公司当年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受宏观环
境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需要储备现金
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以适度调减当
年现金分红金额至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
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
……
6、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
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新增)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
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
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修改利润分配具
体规划和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还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等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参会途
径),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五)利润分配的实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
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的
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六)关于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
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新增) |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