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持有公司股份33,151,847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6.21%)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科技”)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4,089,465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00%)。持有公司股份22,611,422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1.06%)的股东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实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4,089,465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00%)。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望远科技、远方实业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提前终止。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远方实业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望远科技、远方实业本次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望远科技、远方实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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