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化工ETF (516020): 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化工ETF : 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21年08月2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未满五年,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03年3月7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并正式开业,是国内首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合伙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51%、29%、20%。公司在北京、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运作共计138只基金,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FOF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从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出发制定了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制度以确保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在各个环节得到公平的对待。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研究分析方面,公司使用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系统,并规定所有与投资业务相关的研究报告和股票入库信息必须在该系统中发表和存档。同时,该系统对所有投资组合经理设置相同的使用权限。 授权和投资决策方面,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的投资决策保持独立,并对其投资决策的结果负责。通过各个系统的权限设置使投资组合经理仅能看到自己的组合情况。 交易执行方面,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分发和执行。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系统内置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此类交易指令需执行公平交易程序,由交易部负责人负责执行。针对其他不能通过系统执行公平交易程序且必须以公司名义统一进行交易的指令,公司内部制定相关制度流程以确保此类交易的公允分配。同时,公司根据法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设置一系列投资禁止与限制指标对公平交易的执行进行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限制公司旗下组合自身及组合间反向交易、对敲交易、银行间关联方交易等。 事后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部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所有投资行为进行事后监督,主要监督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2)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所有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进行 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3)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所有银行间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进行分析。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同一投资组合短期内内对同一债券的反向交易,债券买卖到期收益率与中债登估价收益率之间的差异,回购利率与当日市场平均利率之间的差异。对上述监督内容存在异常的情况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进行合理性解释。 4)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的公允性进行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3年,我国经济呈现缓慢复苏态势,同时着力长远,坚持高质量发展,虽然在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承受了阶段性压力,但经济运行也出现一系列积极变化。稳增长政策出台继续维持力度,“政策底”力度持续加强,市场信心得到有效提振。央行保持相对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后续中央在财政、产业政策上可能有更多新举措,巩固稳增长政策的力度。同时全球来看,受益于降息预期,美债收益率持续回落,市场风险偏好维持在较高水平。市场方面,A股整体呈现结构性行情,不同板块表现差异明显。2023年,通信、传媒、计算机、电子等行业表现较好,商业贸易、房地产、电气设备等行业表现较弱。指数方面,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跌趋势,以中证1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指数分别下跌了12.64%和11.38%,而作为成长股代表的中证500指数和中证1000指数分别下跌了7.42%和6.28%。 在本报告期中,中证细分化工主题指数累计下跌23.17%。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展望2024年,我国经济将处于“新”“旧”转换的关键阶段,宏观和产业政策的方向会继续积极。货币政策方面,预计24年货币政策或进一步稳健宽松,来降低实体部门的实际融资成本。财政政策方面,积极财政的方向会延续,尤其是在地方增量债务压降的背景下,可关注中央财政的边际增量。此外,房地产政策重在托底,重点关注“三大工程”对房地产供需的边际影响。产业政策仍会以“实体”为重,努力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持力度继续增加。证券市场方面,当前国内市场具备估值优势,有利于中长期布局,或将存在结构性向上行情。 随着拉动经济政策推出,国内经济复苏可以期待。化工行业下游需求跟房地产、基建等行业息息相关,在国家地产托底加强基建的大背景下,化工行业需求预期会有较好改观。从WIND一致预期看,细分化主题指数2024年净利润增速34%以上,指数估值处于十年底部区域,建议投资者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赎回,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细分化工主题指数的有效跟踪。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自2003年3月成立以来始终注重合规性和业务风险控制。加强对基金运作的内部操作风险控制、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始终是公司制定各项内部制度、流程的指导思想。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司管理层及上级公司出具相关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一)规范员工行为操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教育。公司通过对新员工集中组织岗前培训、签署《个人声明书》等形式,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防范道德风险。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加强法规培训,努力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合法合规意识。 (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公司一方面坚持制度的刚性,不轻易改变、简化已确立的流程。 要求从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到业务总监,每个人都必须清楚自己的权力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伴随市场变革和产品创新,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方式也发生着变化。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公司借鉴和吸收海外股东、国内同行经验,在符合公司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业务的发展不时调整。允许各级员工在职责范围内设计和调整自己的业务流程,涉及其它部门或领域的,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在符合公司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协调和批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监管要求和业务情况不断调整和细化市场、营运、投资研究各方面的分工和业务规则,并根据内部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调整或改善了前、中、后台的业务流程。 (三)有重点地全面开展内部审计稽核工作。2023年,合规审计部门按计划对公司营运、投资、市场部门进行了业务审计、依据各项监管规定对公司相关内部流程进行了评估、根据监管要求开展了涉及投研、运营、销售等方面的专项自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后续跟踪和业务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参与估值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83号文《关于准予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于2021年2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471289_B0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1年2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096,824,00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人民币2,249.00元。以上共募集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96,826,249.00元,折合1,096,826,249.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