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30025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245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1-2 情况鉴证报告 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 3-8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阳光大厦 10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245号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3年度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编制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利息约11,8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对“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 项目”和“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由28,000万元调整为 35,000万元,“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由17,998.71万元调整为22,800万元。另外,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 司对“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的内部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