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21:02:15 中财网
原标题:中马传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767 公司简称:中马传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中马传动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募集资金、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募集资金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销售业务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存货风险、担保风险、内幕交易和重大决策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3%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的 1.5%<错报金额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的3%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5%
利润总额指标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 润总额的 2.5%<错报金额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5%
净资产指标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财 务报表净资产的3%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的 1%<错报金额≤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的3%错报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

说明:
定量标准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则确认缺陷。

错报金额由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造成。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 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 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公司如存在以下情况,一般界定为重大缺陷:
(1)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当期财务报告和已签发的往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误; (3)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重要业务系统性失效;
(4)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5)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情形。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损失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净资产的3%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的1.5%<损失金额≤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的3%损失金额≤2023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关键 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重要业务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重要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和制度并造成比较大的损失;企业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 系统的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和监事会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很小。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和监事会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使风险可控,能够让公司达成内部控制的目标得到保证。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小瑞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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