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3,33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9元,共计募集资金59,676.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9.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767.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4.9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82.1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9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该项目实施将加强公司在汽车自动变速器领域的研发力量,优化公司研发体系,增强公司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除上述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294.03万元,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94.0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7477号《关于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年 7金进行了置换。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1,522.97万元,累计24,272.0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2018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中国境内上市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马传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马传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马传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素,公司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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