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交银内需增长一年混合 (010454): 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交银内需增长一年混合 : 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3 8.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0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类别增加当年及基金转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27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3年消费行业整体的情况:(1)消费趋势同比2019年同期逐步恢复正常。我们发现,2023年几个消费旺季,从春节到端午再到国庆,消费复苏的斜率越来越明显。(2)2023年整体复苏相对比较弱,主要是因为部分人群及企业边际消费倾向降低,消费频率降低以及消费SKU数量减少。(3)整个价值链集中度提升。包括品牌方、渠道方和终端。小企业和小终端的现金流压力比较大。渠道ROE出现比较明显的挤压,主要是整体渠道的净利率水平和财务杠杆率大幅下降。 (4)线上、线下逐步进入平衡阶段,除了个别强势互联网渠道,其他渠道增速与整体社会消费品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4年消费方面整体的展望:(1)随着春节库存消化完毕,2024年一季度对应2023年同期高基数消化完毕,预计二季度开始恢复正常增长。市场对于很多公司明年盈利预测的不确定性可能在一季报之后消除,并形成 2024年估值切换。2024年春节经过压力测试以后,部分公司的业绩确定性已经较为明显。(2)消费者消费习惯逐步稳定,预计下半年开始恢复正常。(3)可能出现部分企业的价值链周转率提升,带动渠道ROE先回升(假设渠道净利率和杠杆率持平)。渠道周转率提升——渠道ROE提升——企业报表反应。 回顾过去三年,整体消费行业从2021年春节前估值达到一定水平以后,估值基本上消化了三年,我们用分红率或者用自由资金流贴现,现在基本上调整到合理偏低水平。 过去三年,虽然组合里有一些高增长的公司带来一定绝对收益,但是组合还是因为行业的负β导致表现不理想。我们在2023年底也彻底梳理了全部消费个股,从基本面的展望、渠道ROE的构成、现金流的判断以及未来分红比例的角度做了一些全方位的研究,希望在2024年一季报以后找到一些能够穿越2-3年周期的好的投资标的。 我们在 2024年整体的操作思路:(1)坚定持有业绩确定性较高的公司。这一类公司从 2021年开始降估值到目前,基本上已经达到比较低的水平。港股部分业绩确定性较高的公司估值压缩更为明显,也就意味着后续股价弹性可能更大。(2)大量细分小行业龙头在2023年跌幅较大,特别是从2021年最高点以来跌幅较大的公司。我们希望通过自下而上研究,找到2024年可能不会继续下调盈利预测的公司,做一定的布局。(3)继续寻找高增长行业的公司。高增长行业可能在消费细分领域相对比较稀缺。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3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重点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步前移;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工作;定期排查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丰富管理工具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持续夯实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 公司法律合规部门着力持续夯实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全年加强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持续扎实推进新法规跟踪落实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 公司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合规培训,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开展重点人员合规调研,传递合规经营导向,营造公司合规文化,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加强案防管理,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64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949,236,679.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49,649,837.6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13,158.4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