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方正科技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0:58:49 中财网
原标题:方正科技:方正科技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截至 2023年末由独立董事祁卫红女士、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和董事张扬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祁卫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1、2023年 1月 2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年审会计师进行初步沟通。

2、2023年 4月 17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天职国际年审会计师进行再次沟通。

3、2023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

《公司 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关于 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4、2023年 8月 23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报告》。
6、2023年 11月 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不存在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2年破产重整过程中实现了低效资产剥离,处置了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100%股权,公司 2023年同比上年资产规模、业务架构等均发生重大变化,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改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遴选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积极推动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慎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维护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有效的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祁卫红 蔡一茂 张扬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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