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601007):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1:04:0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007 公司简称:金陵饭店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金陵饭店分公司、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陵汇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江苏金陵贸易有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陵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陵饭店有限公司等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3、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4、资金管理;5、存货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10%5%≤错报<10%错报<5%
资产总额错报≥5%1%≤错报<5%错报<1%
营业收入错报≥5%1%≤错报<5%错报<1%
所有者权益错报≥5%1%≤错报<5%错报<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内控系统未能发现;2、审计委员会或者外部审计师发现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1、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内控系统能及时发现但不能及时有效制止;2、审计委员 会或者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
一般缺陷审计委员会或者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一般性错报。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控缺陷 对公司造 成的直接 损失金额1、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2、损失≥资产总额的 5%; 3、损失≥营业收入总额的 5%; 4、损失≥所有者权益的 5%1、利润总额的 5%≤损失<利润 总额的 10%; 2、资产总额的 1%≤损失<资产 总额的 5%; 3、营业收入总额 1%≤损失<营 业收入总额 5%;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损失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5%1、损失<利润总额的 5%; 2、损失<资产总额的 1%; 3、损失<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损失<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没有明确的战略目标,重大投资没有必要的论证和决策程序;2、因违法、 严重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3、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重大诉讼案件;5、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严 重。
重要缺陷1、公司战略目标不清晰,重要投资的论证和决策程序不完善;2、因轻微违规受 到监管部门的处罚;3、个别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制度系统存在缺陷;4、 企业频繁地发生类似的重要诉讼案件;5、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率显 著增加。
一般缺陷1、个别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流程执行不力;2、企业多次发生类似的一 般诉讼案件;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率有小幅增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公司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各项业务保持高效运行。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毕金标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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