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60086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建苗)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严建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作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严建苗,1965年出生,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常务理事。 2、本人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4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并独立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前及出具初稿后,作为独立董事分别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财务报告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以此为基础制作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交易行为、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4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对确保上市公司独立运作、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书面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提名董事相关事项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名新一届董事会成员;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投资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开展的各项投资活动,与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交流。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股票投资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公司的战略发展 本人作为宏观经济领域的专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经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战略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做到了依法合规、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 4 (此页无正文,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严建苗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4/ 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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